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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免征进口关税的留购展览品清单
http://www.caexpo.org   2006-06-15 11:58:22
序号
类 别
数 量(金额)
1
动物、植物及动植物制品
每个参展商第1-7类展览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15000美元。
2
贱金属及金属制品
3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
4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5
鞋、帽、伞等日用品及装饰品
6
石料、玻璃及其制品、陶瓷制品
7
玩家、游戏及运动用品
8
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8-11类展览品单件售价500美元(含)以下的,每个参展商该类展览品免税数量不超过20件;
  展览品单件售价在1000美元(含)以下500美元以上的,每个参展商该类展览品免税数量不超过10件;
  第10类展览品单件售价在20000美元(含)以下1000美元以上的,每个参展商该类展览品免税数量不超过1件。
9
珠宝、首饰品
10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
11
艺术品
  注:以上商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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