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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输马来西亚、印尼水果可获零关税优惠,希望通过本报提醒相关企业抓紧机遇,研究好这两个国家市场需求情况,用足用好政策,促进中国水果出口。
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十个国家对输入的我国水果,将陆续实施零关税优惠制度。泰国是最早实施这一政策的国家,因此今年以来中国出口泰国水果连创历史新高。马来西亚、印尼两国目前也已开始实施这一政策,对于水果出口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水果更畅通地挺进这两个国家市场。
出口水果企业应及时到检验检疫局签发“FORM E”原产地证书,以便享受上述三国的零关税优惠。(王亮马小珍)
摘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