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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先到主管海关核销科办理手续,持以下单证:
(一)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的协议终止批文一份(正本); (二)《来料加工协议终止呈批表》; (三)《进口设备及自用物品处理清单》 (四)《登记手册》正本; (五)进出口报关单及清单正本; (六)对进口设备及自用物品已解除海关监管的,提交已解除监管的海关证明; (七)对已折旧补税的进口设备,提交保税货物内销补税报关单正本及税单(核正本,存复印件); (八) 经海关批准后已作其他处理的设备及自用物品,需收取海关批件。 二、持核销科已加注意见的《来料加工协议终止呈批表》到主管海关备案科注销企业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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