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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到2004年9月底,在中泰果蔬零关税实施整整一周年的时间里,云南省与泰国之间零关税果蔬进出口额达到1359万美元,其中进口781万美元。
2004年1-9月,泰国对云南省出口的零关税果蔬商品达到396万美元,比实施果蔬零关税之前的2003年同期猛增998.6%,大量的泰国农产品在云南省找到了市场;云南省对泰国出口零关税果蔬产品仅为73万美元。就零关税商品而言,云南省对泰国的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云南省从泰国进口的零关税产品主要有龙眼干、菠萝干、香蕉干。其中龙眼干占了最大比重,2004年1—9月,云南省从泰国进口的零关税商品396万美元中,龙眼干高达393万美元。云南省向泰国出口的零关税商品主要食用菌、甘蓝、豆类,还有苹果、梨、桃等温带水果。
目前,还存在制约云南省和泰国之间开展果蔬零关税商品贸易的因素。出口方面,云南省的农产品生产、贸易企业规模偏小,市场开拓能力较弱。在昆明,从事果蔬贸易的企业只有23家,处于中泰贸易最前沿的西双版纳也只有10多家。长期以来,云南省对泰国出口的产品主要通过缅甸转口,而且主要集中在市场容量较小的泰国北部地区。云南省出口泰国的产品只限于鲜果蔬,经过加工的很少,档次不高,价格低廉,竞争力弱。运输瓶颈也成为一项制约,目前水运船只的最大吨位只有300吨的载重量,大宗货物通过昆明—景洪—泰北的水陆联运与海运相比,每吨运费高出人民币300—400元,尤其澜沧江枯水时,运输状况更差。因此,出口到泰国其他地区的货物一般不选择澜沧江运输。
在进口方面,我国对鲜活动植物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与泰国标准不同,该国的部分新鲜水果无法在云南省口岸报检。同时,泰国商人对享受零关税政策时我国检疫制度的程序不熟悉,使得进口通关时间延长。
云南省政府将采取4项措施,全面推动滇泰果蔬贸易。
一、积极构建更加有效的经贸合作机制。为确保双边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和积极推动双方高层及政府有关部门在现有协调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贸易协调机制,以全面落实两国协议内容,及时磋商解决双方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建议双方在口岸管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化管理及金融结算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努力推进通关便利化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努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物流体系。建议双方以昆曼公路建设、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的整治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通行能力。同时,加强在仓储、运输等方面的双边合作,共同构筑方便、快捷的现代物流体系,为进一步扩大中泰果蔬贸易提供更为良好的条件。
四、扩大果蔬贸易成果,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经贸合作。滇泰双方都是对方理想的转口贸易基地,中国内陆的产品可通过云南并经泰国转口到其它国家,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产品也可经云南进入到中国的其它市场。推动双方在继续扩大果蔬贸易,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进一步优化的基础上,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经贸合作,更好地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来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网
责编: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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