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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石油公司3月14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签署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这是继2004年11月中菲双方签署在南海共同研究油气资源协议后,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取得的又一新进展。
越南加入共同开发
3月14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以及越南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签署了为期3年的《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3家公司将在一个总面积为14.3万平方公里的协议区内研究评估石油资源状况。
在协议期内,3家公司将会共同收集协议区内定量二维和三维地震数据,并对区内现有的二维地震线进行处理。期望通过地震和地球物理方法来查明该海域的地质结构和油气储量,确定其是否具有商业开采价值。这项协议只停留在前期评估阶段,不涉及后期勘探、开采。
预计整个研究评估工作耗资约1500万美元,菲律宾能源部长文森特?佩雷斯表示,三方将平均分摊这些费用。3家石油公司就此联合发表的新闻公告说:“中菲越在海洋能源勘探开发问题上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的一步”。
2004年11月,中菲双方已签署在双方争议地区共同勘探油气资源的协议,但越南并未加入,因为越南希望作为发起者进行共同开发,而不是作为参与者。此次越南加入共同开发行列,显示这一模式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
有望缓解石油供应
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对中国的石油供应影响显著,这也是中国近年来推进南海资源共同开发的初衷。“中国对南海石油资源有一定期望”,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说。
《文汇报》引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周守为的话说,如果该协议区最终探明有丰富的油气储备及开采价值的话,那将对缓解我国的能源紧张发挥重要的作用。
周大地表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一直执行的政策,过去由于各国国力、经济发展和对石油资源的需求不同,这一政策的推行比较缓慢。随着我国对石油需求逐渐增大和国际合作不断推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正在加速推进。
而南海丰富的石油资源确实也将对中国的石油供应产生积极影响。有报道称,经初步估计,整个南海的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总资源量的1/3,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周大地表示,从目前南海周边地区探明的石油储量来看,南海的石油储量具有相当规模,特别是在南部,因此,中国对此有一定期望。目前,菲律宾、越南等国在南海某些地区进行勘探、开采,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生产能力。
然而,中国海洋石油资源开采的主力——中海油在南海的活动范围还仅限于近海海域,距离南海有争议的海域还很远。
周大地分析认为,部分原因在于,南海石油开发,受制于技术、资金和后勤保障的制约。中国公司远赴千里去南海开采石油,后勤补给跟不上。因此,共同开发对争议各方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
开发模式值得借鉴
中菲越三方的协议有可能再次扩大,就像越南加入中菲之间的协议一样。
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尚有多个国家在南海资源开发上存在争端,中菲越签订的这个协议应该会对解决争端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在东盟内部,不同成员之间在南海问题上本身就存在争议,但是有些国家已经采取了合作开发的模式。
目前,马来西亚与泰国、泰国与缅甸的共同开发都比较成功。因此,不排除其他东盟成员加入到与中国共同开发南海资源的行列中来。
值得注意的是,中菲越共同开发协议的签署有可能为解决东海资源开发提供范例。
中国、菲律宾、越南3家石油公司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说,这一协议表达了三方联合考察南海协议区内石油资源储量的意愿,但不损害各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基本立场。这一表述为中日解决东海资源争端提供了借鉴。
中国驻菲大使吴红波表示,协议不仅是三国石油公司的一项科学领域合作,更标志各方在南海地区实践邓小平八六年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著名主张方面的新突破。该协议具重大的历史意义,将有助于实现本地区和平稳定和解决南海问题。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表示,中国、菲律宾和越南三国石油公司在南海部分海域开展联合海洋地震工作,是三方共同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中国愿意继续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与东盟有关国家积极探讨在南海海域开展务实合作,使南海成为联系中国与东盟的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目前为止,文莱、马来西亚、台湾及其它南沙群岛主权的争议者均没有就协议发表任何评论。
背景:南海争议
根据预测,南中国海的石油储量达350亿吨,这个储量比拉美、欧洲的总和还要多。围绕这一富饶的海域,中国、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以及中国台湾省都声称拥有南沙群岛中全部或部分岛屿的主权。除文莱外,各方均在南沙群岛有驻军。
外交人士表示,如果中国继续利用经济杠杆影响菲律宾,中菲领土争端会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中国也会将这种模式应用到其他东盟国家成员,南海问题的解决正逐步进入中国主导的轨道。
1990年中国开始大力与邻国搞好关系,先后与新加坡、越南、文莱恢复正常关系,并且进入与东盟部长级会谈。东盟一直对中国存有戒心,主张东盟采取集体行动,在南沙群岛问题上跟中国讨价还价,避免双边谈判。
1995年菲律宾和中国曾经在北京会谈,希望通过双边磋商解决领土问题,但是东盟对此表示集体反对,菲律宾迫于压力退出磋商。1999年4月,中国和东盟国家又签署了《东盟—中国南海行为准则》,《行为准则》提出“用非武力手段,维持现状,促进共同开发合作”解决南沙领土纠纷。
2004年9月,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率领庞大的代表团访问中国,这是她连任总统获得成功后第一次出访。借此良机,中国则避开东盟,成功地与菲律宾达成双边协议,在有领土争议的南沙群岛海域合作勘探石油资源。
这一协议为中菲两国在南海油田问题上打开了合作之门,菲律宾方面声称,这是《东盟—中国南海行为准则》的首个具体措施,是中菲两国长期讨论的成果。菲律宾能源部发言人西尔韦特雷发表声明表示,有关协议不属于石油开发的谅解备忘录,只属于双方共同合作勘探南海地区石油的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及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同意以三年时间,合作研究“南海一些地区的石油资源的蕴藏量”。有关合作属开发前的研究,只会搜集、处理及分析地质数据,不会有钻探及开发的工作。菲律宾能源部声明称,菲律宾希望越南也能加入这项共同勘探南海石油的协定。
但越南拒绝了这种期望。越南外交部在当年9月9日抗议中国和菲律宾计划对南沙群岛潜在石油蕴藏区进行研究的计划,并重申对这个群岛拥有主权。越南外交部认为,北京和马尼拉违背了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的旨在减少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协定。
南博网综合信息
责编: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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