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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2005-2-5
(吉隆坡讯)马国从昨日起,向来自台湾、印尼与韩国一些公司的石油化学产品丁烯二酸(maleic anhydride),征收反倾销关税。
丁烯二酸为石化的一种中介化学品,用途为制造不饱和树脂。
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台湾公司包括UPC工艺机构,征收倾销税3.45%,Excel化学机构,台湾人造石化机构以及其他,被征收18.17%倾销税。
印尼的PT Justus Sakti Raya以及其他印尼公司被征收19.14%倾销税,韩国公司Yongsan化学企业,及其他韩国公司被征收26.34%倾销税。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在文告中说,马国关税局将负责鸠收有关税项。
这是随着马国的TCL工业有限公司去年6月10日,向当局提出一项请愿后,当局所采取的行动。
当局调查发现有关倾销活动导致马国内相关工业蒙受打击,所以于10月7日实施临时反倾销税。
政府援引1993年反倾销法令第25条文展开调查后,证实的确有倾销活动,并损害了国内相关工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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