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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政府总理2001年4月30日第46/2001/QD-TTg号决定颁布)
Ι. 出口商品
商品描述 适用期
1 按照越与国外协议确定配额出口的纺织品,由贸易部定期公布 2001-2005
2 越南签订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确定的控制出口商品,由贸易部定期公布 2001-2005
ΙΙ. 进口商品:
商品描述 适用期
1 越南签订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控制进口商品,由贸易部定期公布 2001-2005
2 波特兰(PORTLAND)水泥,黑色及白色 至2002年12月31日
3 厚度在1.5毫米至12毫米的白色平板玻璃
5毫米至12毫米的茶色玻璃;3毫米至6毫米的墨绿色玻璃 至2001年12月31日
4 -某些种类的圆钢、角钢、型钢;
-某些种类的焊接钢管;
-某些种类的薄板,镀钢; 至2001年12月31日
5 某些种类的液态精制植物油 至2001年12月31日
6 精制糖,粗糖 2001-2005
7 全新原装两轮、三轮摩托车及未登记国产化比例的组装散件;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的发动机和车架,除非与已登记国产化比例的散件一同进口 至2002年12月31日
8 全新9座以下客运车辆(包括客货两用及客货混装车) 至200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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