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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莎
一、关税
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通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的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它可以奖关税负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它是一种间接税。
关境或称关税领域,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也是海关所管辖并执行海关各项法令和规章的区域。一般说,关镜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国境内设有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等自由经济区,这些地区不属于关境范围之内,这时关镜小于国境。有些国家缔结成关税同盟,在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之间不征收关税,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土成为统一的关镜,这时,关境大于国境。
征收关税的目的:一是财政的目的;二是保护的目的。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以保护本国市场或本国市场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关税在国家财政收入种的重要性已相对减低。由于其他税源增加,关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相对下降。更主要的是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利用高关税来限制商品的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市场,所以财政关税为保护关税所代替。一般说,保护关税率要比财政关税率高的多。只有较高的关税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保护关税在战后虽然有所下降,其作用有所减弱,但仍然是资本主义国家限制进口和实行贸易歧视政策的基本措施。
2、几种主要的关税
(1)进口税
进口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对进口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关税壁垒通常是高额的进口税。
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持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进口的外国商品征收高额进口税,以增加其成本,削弱其竞争能力,从而达到限制这些商品进口的目的。
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对所有进口的商品都一律征收高关税,其税率的高低取决于当时本国资产阶级的利益。
二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强了保护关税的作用,以保护关税作为本国民族经济的发展和反对帝国主义国家进行商品倾销和转嫁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
(2) 出口税
出口税是出口国的海关对输往国外的本国商品所征收的关税。目前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不
征收出口税,因为它会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商品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征收出口税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其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保护本国的市场或保证本国市场的供应。
(3)过境税
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以及过境货物对
本国市场和市场没有影响,所征税率也很低,财政意义不大。因此各国在19世纪或半期相继废除了过境税。二战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仅仅在外国商品通过期领土时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4)附加税
对进出口商品按所规定的税率征收的关税称为正常关税,或称正税。在正税外再额外加征
的关税称为附加税。对进口商品加征的称为进口附加税,对出口商品加征的称为出口附加税。
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的应急措施。其目的有:减少贸易逆差,缓和国际收支危机;抵消外国商品的出口补贴,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外国实行歧视或进行报复;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等。
(5)差价税
当某种本国商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
力,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和进口价格间的差额征收关税,这种关税就叫差价税。它是一这种滑动关税。
(6)特惠税
时一种特别优惠的低关税,只对特定国家提供这种优惠,第三国不得享受。其目的在于发
展两国内部的贸易关系,使第三国商品再竞争上处于不利地位。但以前的特惠税实际上成为宗主国进一步扩大对殖民地出口的一种有效手段。
当前最重要的特惠税是《洛美协定》国家间的特惠税,它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向参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税。这对于改善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促进这些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
3、关税的征收方法:
(1)从量税
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从量税额计算的公式是:
税额 = 商品的数量 × 每单位从量税
采用这种方法征收进口税,再商品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加强了关税的保护作用。但在商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进口税额不变,使财政收入减少,保护作用也随之减弱。战后由于通货膨胀,大多数国家逐步采用从价税,或同时采用。
(2)从价税
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计算公式是:
税额 = 商品总值 × 从价税率
从价税税额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它的保护作用不受商品价格的变动的影响。但在商品价格下跌时,因关税收入减少,作为财政关税的作用则减弱。
征收从价税,较为复杂的问题是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经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大体上有四类:(1)以到岸价格作为征税标准;(2)以离岸价格作为征税价格标准;(3)以法定价格作为征税价格标准;(4)以实际成交价作为征税价格标准。
(3)混合税
是对某种进出口商品同时征收从量税和从价税的一种方法。
(4)选择税
是对某种进出口商品同时订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但选择其中一种而征收的关税。
4、征收关税的依据——海关税则
海关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是海关凭以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从内容看,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主要有税则号外、商品名称、关税税率等。
根据关税税率栏目的多少,海关税则可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类;根据制定者的不同,海关税则可以分为国定税则和协定税则两种。
如何对海关税则中的商品进行系统分类,是海关税则制定中的重要问题。系统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征税、纳税、统计和查找。战前,各国的分类方法差别很大,不利于贸易业务的开展和各国间进行比较,不利于关税减让谈判。1950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了《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目录》,后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为了使《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目录》与《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两套商品目录协调起来,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83年通过了《协调制度》,于1988年1月1日开始生效,以逐步取代前两个目录。
5、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
征收名义保护关税可以起到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的作用。其保护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进口税率的高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进口税的税率越高,对本国生产同类产品工业部门的保护程度越高;税率越低,其保护程度越低。
衡量进口税对某种加工产品的实际的或有效的保护程度,应当用进口税率与该商品的增加价值之比来衡量,称为有效保护率。或增加价值保护率。其计算公式是:
E = T / V ×100%
其中: E 表示有效保护率
T表示进口产品的名义关税率
V 表示该产品的增加值比率
二、非关税壁垒
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合称为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对外国商品进口所采取的一切限制措施。
非关税壁垒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也称直接的数量限制,是由进口国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或迫使出口国直接限制商品的出口。这类措施有:进口配额制;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制等。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是对进口商品制定严格的条例或规定,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最低进口限价;苛刻复杂的技术标准等。
从70年代中期以来,非关税壁垒呈加强趋势,主要表现在:
第一,名目日益繁多,大致有1000多种
第二,适用的商品范围日益扩大
第三,受限制的国家日益增多,已完全具有世界性的特征
第四,歧视性日益加深
1、直接的非关税壁垒有:
(1)进口配额制
是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所规定的限额。在规定的限额以内商品可以进口,超过限额就不准进口,或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进口配额主要有两种: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不准进口。在实施中又分为两种,即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单方面配额和双边配额)
·关税配额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商品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根据征收的情况不同,关税配额可以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在某一时期内某种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配额,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它是在二战后出现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实际上是进口配额制的变种,同样起到了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它的重要特点就是带有明显的强制性。“自动”出口限制往往是出口国在面临进口国采取报复系贸易措施的威胁时被迫做出的一种选择。
“自动”出口配额制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出口国在进口国的压力下单方面决定向某一国家出口某种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另一种是出口国与进口国通过谈判签订“自限协定”或“有序销售安排”,规定“自动”出口的限额。
(3)进口许可证制
是一国规定进口商进口某种商品须事先申领许可证,并凭许可证进口商品的制度。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一种是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国家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决定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是否发给许可证。由于这种个别考虑没有公开标准,所以能起到更大的限制进口作用。
从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上看,进口许可证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公开的一般许可证;另一种是特种进口许可证。
(4)外汇管制
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外汇的收支、结算、买卖和使用所采取的限制措施。其目的是集中外汇使用,防止外汇投机,限制资本的流出和流入,稳定货币汇率,改善或平衡国际收支。
外汇管制对于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有着重大的影响出口商必须把出口所得的外汇买给外汇管制机构,进口商必须向外汇管制机构购买外汇。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过控制外汇的供应数量来掌握进口商品的种类、数量和来源国别,从而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在实行复汇率制的国家一般都可以通过汇率的变动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2、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1)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通过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进行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的产品,从而导致对外国产品的歧视和限制。
(2)歧视性的国内税
是指用对外国产品征收较高国内税的办法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国内税与关税不同,他的制定和执行属于本国政府机构,有时甚至是地方政府机构的权限。通常不受贸易条约和多边协定的限制,是一种比关税更灵活、更隐蔽的限制进口的措施。
(3)最低进口限价
由一国政府规定某种商品的最低进口价格,凡进口商品价格低于最低限价时,就征收进口附加税,甚至禁止进口。
(4)进口押金制
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例,将一笔现金无息存放在指定的银行,方能获准进口。这种办法增加了进口商的进口成本,影响到进口商的资金周转,从而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5)专断的海关估价
海关估价是指海关按照国家规定,对申报进口的商品价格进行审核,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专断的海关估价是指有些国家不采取通常的海关估价办法,而专断地提高某些进口商品的海关估价。以增加进口商品的关税负担,阻碍商品的进口。
(6)贸易技术壁垒
是指进口国家有意识地利用复杂苛刻的产品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等来限制商品的进口。
三、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 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不同特点:
(1)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关税税率的制定必须通过理发程序,要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在需要紧急限制进口时往往难以适应。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制定通常采取行政程序,比较便捷,能随时针对某国的某种商品采取相应的措施,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2)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能更有效地限制进口
关税壁垒是通过征收高额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削弱其竞争能力,从而间接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国采用出口补贴,商品倾销等办法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关税往往难以起到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但是非关税壁垒措施,则更能有效地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3)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关税率确定以后,要依法执行。任何国家的出口商都可以了解,但一些非关税壁垒措施往往并不公开,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出口商难以对付和适应。
2、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对世界贸易发展的影响
当世界上主要国家普遍提高关税和加强非关税壁垒时,不仅这些国家的进出口
商品的数量要减少,而且由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将进一步使进口商品的数量减少,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世界主要国家关税税率的增减程度或非关税壁垒的加强程度与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成反比关系。
(2)对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影响
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变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制成品进口关税下降幅度超过农产品,工业制成品受非关税壁垒的影响程度小于农产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税下降幅度超过对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税下降幅度;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对外贸易受发达国家非关税壁垒的影响程度超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本身。这种差异是使战后制成品贸易的增长快于农产品贸易的增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贸易的增长超过他们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贸易的增长的重要原因。
3、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影响
征收进口税和实施非关税壁垒措施对于进口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引起商品价格上涨,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征收关税以后,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而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使进口商品的数量减少,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也会引起进口商品的价格上涨。国内相同产品的价格也会随之提高。使消费者支出增加。
(2)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不论是财政关税还是保护关税,都有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关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虽已大为降低,但它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3)保护国内的产业和市场。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后,加大了进口商品的成本,削弱了它与国内同类商品的竞争能力,影响了进口商品的销售,从而起到了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的作用。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会带动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提高,给有关厂商带来更多的利润。
对出口国来说,进口国征收进口税或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都会影响到出口商品、出口数量的减少和价格的下跌,使出口国遭受损失。
四、思考题
1、 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相比有哪些特点?
2、 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3、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进口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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