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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讯)马来西亚关税局总监丹斯里阿都哈里尔周五(5日)指出,马来西亚将从明年正月1日开始,落实东京公约下的东盟统一关税术语。
他说,马来西亚已签署这项公约,不只东盟国家,全球国家也都会陆续推行这项统一关税术语。
他说,在这项公约下,所有国家都会统一各种产品的关税编号,它的好处是方便各国处理关税事务和避免发生欺骗问题。
获世贸组织承认
他指出,这项统一关税术语已获得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认。
阿都哈里尔是为联合国贸易设施和电子商务中心(UN/CEFACT)主办的“商业合作架构”研究会主持开幕後,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谈话。
阿都哈里尔也表示,马来西亚与泰国已通过双边会谈同意每一次货品进出两国时,只需经过一方的检查,不需两国关税检查。
他说,配合即将在国会提呈的2004年财政预算案,该局也会从9月12日起设立一个有关财政预算案的热线电话,以为公众和商家解答有关财政预算案的事项。
针对周五的研究会,阿都哈里尔说,联合国贸易设施和电子商务中心展开了一系列巡回工作营,吉隆坡是其中一站,之前在台北和新加坡已举办过,过後将轮到香港、日本和韩国。
他说,研究会主要是谈全球商业合作的架构,以让大家更了解这项架构。这项合作架构将为马来西亚与其他外国贸易提供方便,因为大家都使用共同的语言。
他指出,周五的出席者是来自商界、关税和政府的官员。他对各界对研究会的反应冷淡感到遗憾,并提醒他们国家最终都要遵守这项商业合作架构,这是最好的了解时机,大家应善用这个机会才对。
他说,如果我们不采纳新的合作架构,旧制度的问题如延迟报关、人力、沟通不良、报关时出现误解等问题将继续出现。
采国际标准法更受惠
另一方面,雪州关税局副主任茜蒂阿美娜指出,如果我们在国际贸易上采纳国际标准法,将使我们的出口者和进口者更容易与他们的供应商和买家交涉,并使交易更快速和更便宜。
她说,联合国的标准是受到世界关税组织的承认,因此采用这项标准将使国家受惠。
载自 星洲日报 05-0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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