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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尼西亚政府1999年第37号法令,由印度尼西亚银行(印尼央行)颁发No.1/12/KEP.GBI/1999号营业执照,印尼出口银行(简称BEI)于1999年5月25日成立,该行是国有责任有限公司。
目前,BEI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印尼政府的实付资本3兆印尼盾和日本国际合作银行(JBIC:Japan Bank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提供的1亿美元两级贷款(Two Step Loan)。
BEI向印尼出口型企业(直接出口企业及为其供货企业)、以出口为最终目的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全方位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有:融资(现金贷款和非现金贷款)、担保及商业融资咨询服务。BEI以两种方式向出口商提供融资业务,间接融资方式和共同融资方式。间接融资:根据出口商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资金需求,由BEI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再由商业银行向资金需求者贷款,其中的贷款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共同融资:由BEI和商业银行共同按比例提供出口商需要的贷款资金额度,每个银行各自承担的风险与贷款金额成正比。
BEI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体如下:
一、间接融资和共同融资:
*进口信用证融资(美元);
*国内信用证融资(印尼盾);
*出口流动资金融资(美元和印尼盾);
*出口单据贴现业务(美元和印尼盾);
*投资贷款融资(印尼盾)。
二、各种担保:
*进口信用证担保(美元);
*装船出口前融资担保(美元和印尼盾)。
三、服务与咨询:
各种与出口和融资有关的业务,如技术支持、培训、提供信息和统计数据。
四、资信调查或推荐:
*出口商—直接或间接的货物或服务贸易出口;
—印尼法人。
*银行—具有印尼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国有、私有和合资银行。
BEI作为出口信用机构,有以下重要功能:
*与商业银行合作,为各类客户融资;
*以现金和非现金方式,实施再融资或共同融资计划;
*以推动出口为最终目的,提供各种融资、担保、服务、咨询等。
*为出口商提高出口竞争力,提供非融资形式的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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