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东盟博览会组织机构
组委会名誉主任: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吴仪
组委会主任:
  中国商务部长      薄熙来
  东盟10国经贸部长
组委会副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   陆兵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    安民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李金早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成立常设工作机构。常设工作机构对外名称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对内设置为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该机构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博览局下设综合协调处、研究发展处、招商招展处、展览管理处、对外联络处、宣传推介处、会议接待处、经营开发处、人力资源处、财务会计处十个职能处。工作人员的配备采取从区内优选抽调和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视野开阔、知识结构新、专业能力强、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团队。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总体策划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论坛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中国——东盟博览会境外招商招展,展会的展区规划、现场管理与服务。
(四)负责研究展会发展战略,收集管理展会和客户资源信息。
(五)负责展馆租赁、展位经营、广告赞助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专有品牌资源的管理经营等,对所属投资参股公司和合作项目实施管理。
(六)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整体形象设计和宣传推介工作;建设中国——东盟博览会网站。
(七)联络中国——东盟博览会各主办方和协办方,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协助邀请重要来宾。
(八)根据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和广西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
(九)负责展会人力资源开发,培育会展人才队伍。
(十)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经费预算及相关业务的收支核算。
(十一)主办和承办其它各种博览会、展览会、高层论坛和国际性会议。
(十二)承担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和广西领导小组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览局(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内设10个处(对外开展工作时可称“部”):

(一)综合协调处
  负责草拟展会工作方案;联系展会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展会重要活动和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秘工作和内部工作信息的交流报送;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法律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研究发展处
  负责研究展会发展战略;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动态;负责同业交流和信息收集分析;负责与业务顾问和专家学者的咨询、联络;起草领导讲话和重要文稿;完成上级交办的专题研究任务。
(三)招商招展处
  负责统筹境内外招商招展工作;制定展会招商招展工作方案;负责展位确认和展位安排;建立客商数据库,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和现场专业观众登记;编印招商招展资料和会刊;汇总、统计成交情况,组织对展会效果的综合评估;组织实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招商招展工作,并联络、协调各客商团组。
(四)展览管理处
  负责统筹管理展务工作;规划展览场地,安排展位序号;设计展区形象,设定服务功能区,搭建装修展台;负责展品运输和通关;管理展览现场和客户服务;协调展会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展会秩序;联系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五)对外联络处
  负责国外招商招展工作;负责与国外展会主管部门、代理机构、企业及商协会、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协助邀请和联络国外重要来宾;负责外事、礼宾和翻译工作;联系外事主管部门。
(六)宣传推介处
  负责展会宣传推介业务;展会总体宣传推介的策划;拟订展会宣传报道口径;发布有关展会新闻;编审出版展会宣传品;指导博览会官方网站宣传信息发布;联系媒体对展会有关活动进行报道;收集整理有关展会的图文音像资料;对口联络新闻主管部门。
(七)会议接待处
  负责高层论坛、大型会议和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统筹安排展会客商接待工作;联络政府接待部门和旅行社、宾馆等服务机构。
(八)经营开发处
  负责展会专有品牌等资源的管理、经营和保护;负责赞助、广告经营、资产运营等市场开发工作;展会礼品及专用产品的开发经营;管理博览局投资参股公司和合作项目。
(九)人力资源处
  负责展会人力资源开发,包括人才引进、招聘、培训、管理等;负责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和出国政审工作;承担党务和群团工作。
(十)财务会计处
  负责展会经费管理;负责博览局日常财务会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博览局投资参股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管、清产核资、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