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和进一步完善自贸区的法制建设,为了保障自贸区投资、经贸活动的有序进行,博览会秘书处决定,自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始将法律事务论坛作为博览会正式系列活动不断开展。针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交往和直接涉及的法制建设与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完善、发展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
目的
第二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将紧紧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交往和直接涉及的法制建设与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完善、发展,探索出一系列适应国际规则,符合自贸区实际,能够被自贸区成员普遍接受的自贸区经贸、投资保障机制。防止和减少投资纠纷,商贸风险与纠纷, 逐步完善成员方各自经贸法律规范,促进司法协助,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制建设进程。
论坛主题:
区域经济与法制建设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法制日报社
广西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善博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国际组织、有关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知名企业
论坛形式
主题演讲 + 开放讨论 + 专家答疑
规格规模
规格:出席对象: 政府官员 / 专家 / 学者 / 律师 / 企业家
会议嘉宾将由东盟十国司法、经贸主管部门官员,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专家,其他自由贸易区专家,中外研究区域经济、争端解决机制、法制建设、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详见后附《嘉宾邀请计划》)。国内参会人员以各省律师协会领导、知名律师、参展人士和本地区从事相关工作、研究的人士为主。
规模:参会人员200人。
与会嘉宾(排名不分先后)(艾米丽点击进其简介)
艾米丽·颇吉思(美国约翰·霍布金森大学尼彻现代国际法学院(华盛顿特区)国际法副教授、律师)
东盟十国每个国家立法机构、政府商贸官员1-2人
东盟十国律师协会负责人以及每个国家相关专业优秀律师各2名
国际司法桥梁中国区负责人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负责人
中国国内相关专业领域专家3人
国内各省律协负责人及知名律师
国内、国际知名企业代表
论文征集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投资保障;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成员方法律体系研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律师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论文注册表
日程安排
2005年10月19日-21日(19日报到,21日下午结束)
会议地点
中国·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02号会议厅
报名办法
报名时提供:(1)确认出席会议的单位及个人,请填写《嘉宾出席确认表》
(2)提供出席会议嘉宾每人2寸彩照3张
(3)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名片各1张
(4)电子版论文一篇(国内附英文翻译本、国外附中文翻译本)
报名期限:
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9月30日( 2005年10月5日前报名可享受8折优惠 )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059月20日(E-mail: calf2005@126.com)
交款截止日期:2005年10月19日。
报名联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组委会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2号宁汇富仕园大厦1902C 邮编:530022
电话/传真:+86-771—5516965,5516966
E-mail:calf2005@126.com
收费标准:
人民币2500元/人(中国银行当日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比价以人民币支付),已含:
(1)会务费
(2)三天三星级以上规格酒店住宿
(3)自19日晚至22日早的每日餐食(含欢迎晚餐和闭幕晚宴)
(4)博览会参观门票
(5)大会相关资料
注:广西区内律师参会费以广西律师协会发函为准
网上查询:
中国-东盟博览会网站http://www.caexpo.org
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Eajihu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