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您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
为了使您的参展物品能顺利、安全、及时地运抵参展地——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和确保展馆现场的物品装卸与布展工作有序进行,大会秘书处指定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作为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品运输和报关总代理,为您提供展品运输、代理报关和现场装卸服务。
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就展品运输事宜选择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办理运输。
如果您阅读本《展品运输指南》后还有不明之处或其他特别要求,敬请按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秘书处展品运输负责部门:展览管理部
非展会期间
联系电话:+86-771-2109349 传真:+86-771-2109949
展会期间(10月1日—23日)
联系电话:+86-771-2092058 传真:+86-771-2092063
展品运输报关总代理: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电话:+86-771-4860565,4860606,5315746 传真:+86-771-4860565,4864569,5325640
联系人:史宣成先生(13877141169),邓硕先生(13077739777)
电子信箱:sxc0130@sina.com deng_shuo@sina.com
我们衷心地希望您在本届博览会获得成功并期待与您在南宁会面。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二○○五年五月一日 |
境内展品运输流程图
境内展品运输代理商服务指南及服务价格
尊敬的参展商,欢迎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大会运输报关总代理商——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将为您的展品运输提供优质、迅速、安全的服务。
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外经贸大厦24楼 邮编:530022
电话:+86-771-4860565,4860606,5315746 传真:+86-771-4860565,4864569,5325640
联系人:史宣成先生(13877141169) 邓硕先生(13077739777)
电子信箱:sxc0130@sina.com deng_shuo@sina.com
重要提示:
为保证展品运输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效率,确保展品安全、准确、及时地运抵展位,请各参展商发运展品前,务必按照本《指南》规定的要求办理,以避免造成展品运送的延误、丢失和损坏而影响您的参展效果。
一、展品到达的最后期限
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览期为:2005年10月19日—22日为了确保您的参展效果,请务必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布展时间。以下是我们建议展品抵达展览地的最后期限,供参考。
1、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
到达南宁港,南宁火车站,南宁机场, 建议在布展时间2005年10月10日前抵达上述站点。
2、汽车运送到达展馆
建议展品到馆时间在2005年10月14日前。
二、发货通知和提货单据
1、参展商如果自办托运而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提货,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填写货运单证和提交提货单证。
铁路发运:如是铁路整车到站,铁路运输单据请填写南宁南站(在备注栏内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展品,送外贸专线);如是铁路零担到站,请填写南宁站,收货人均填写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展品发运后,请详细填写附件1——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并与领货凭证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安排提货。
汽车发运:请于展品发运前详细填写附件1——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并与托运单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安排提货。提货单据的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
航空发运:空运单到达机场请填南宁,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请详细填写附件1——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并与空运单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及时安排提货。
水路发运:水运提单到达港填写南宁港,提单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请详细填写附件1——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并与水运提单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及时安排提货。
2、需提交给中国外运广西公司的提货单据:
● 领货凭证 正本1份(火车发运),水运提单 正本1份(水路发运);
● 展品清单(附件2) 正本1份
● 展品运输委托书(附件3) 正本1份
以上单据请按下列地址寄交: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外贸大厦24楼 邮编:530022
电话:+86-771-4860565,4860606,5315746 传真:+86-771-4860565,4864569,5325640
联系人:史宣成先生,邓硕先生
三、展品包装要求:
1、请参展商注意展品外包装的牢固,能够适应多次中转和搬运及防水要求,对有特殊摆放和装卸要求的展品请在外包装上标明。
2、不同类型的展品尽可能分类包装。
3、请至少在展品外包装三面粘贴或印刷唛头,唛头应清晰,易辨(唛头样本见附件4)。
4、单件重量在1000KG以上或外包装尺寸有一方超过150CM的大件或超大件展品请特别注明。为保证展品安全,大件物品包装箱上要标明起吊点、重心等标志,并提前与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联系。
四、运输费率及支付:(货币单位:人民币)

备注:
1、收费标准按体积或重量择大计费。
2、叉车、吊车作业分别计费。
3、费用支付:凡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办理以上业务的,在办理展品进馆的装卸、搬运等手续前,请参展商到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在展馆现场设立的收银台现金付清所有相关费用。
4、以上报价为单程费用,未含回运费用,回运费用与上述费用相同。
5、特殊大件商品、价值高的贵重商品,由装卸主管现场洽谈定价,按件计费。
五、参展商自运展品注意事项
参展商如选择自运展品,请务必在10月14日前将展品运抵广西南宁市,以不误布展工作。同时,请及时联系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引导进入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馆布展。
请注意,为了展馆内的装卸布展工作有序进行和防止游击装卸队偷盗展品或野蛮装卸损坏展品,大会秘书处只允许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区内从事装卸服务业务,其他人员、机械不得在装卸区域从事类似业务。
如展商自己装卸、搬运展品须按先后秩序经引导进入装卸平台并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完成,以不误其他等候卸货的车辆进场作业。
六、其他事项:
1、本运输指南仅适用于境内展品的运输。
2、展品运输保险由各参展单位自行办理,如需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办理的,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将收取代保手续费人民币50.00元/票。
附件1: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书
附件2:中国—东盟博览会境内展品清单
附件3: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
附件4:展品运输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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