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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须知
参展流程 专题展区 参展要求 必报资料 展位类别
展位费用 如何参展 展位确认 展品登记 邀请采购商
展商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 展区分布图    
 
2、专题展区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共设三个展区。

   商品贸易展区。按商品类别布展,本国同类商品相对集中。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展品类别设置
   机械设备:重点展示汽(摩托)车及配件、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电力设备、纺织机械和机床设备等。
   电子电器:重点展示通信设备、网络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数码产品和家用电器等。
   建材家居:重点展示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灯饰灯具等。
   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产品:重点展示农用生产资料、果蔬产品和粮食产品等。
   日用消费品:重点展示塑料用品、不锈钢用品和陶瓷用品等。
  东盟10国及其他国家地区展品类别设置
  重点展示石化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电子电器;办公用品;橡胶及制品、棕榈油及制品、木材及木制品;手工艺品;农产品、果蔬产品和特色食品等。
  

   投资与技术合作展区。包括国际经济合作、先进适用技术和项目招商等内容。
  1、国际经济合作。以中国企业“走出去”为特色,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境外加工贸易、资源开发、农业合作、市场分析、项目论证及相关金融服务。
  2、先进适用技术。以农业种养殖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展示针对东盟市场的中国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开展项目洽谈,促进中国与东盟10国之间的技术转让与合作。
  3、项目招商。以城市和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进行项目招商,推介投资政策及环境,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对接洽谈项目。

  “魅力之城”与旅游展区。中国、东盟每个国家选择1-2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11国的“魅力之城”,同时吸引境内外有代表性的旅游景点、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项目参展,综合展示各国在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商机。

3、参展要求

    (1) 参展企业须在注册国(地区)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中,中国大陆企业须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 参展企业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不得展示与所申报并获准参展展品内容不符的商品;
  (3) 除东盟参展商可以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将展品留购外,其他参展商一律不得在现场零售商品;
  (4) 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严禁展示假冒伪劣产品。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将禁止违规物品进入展馆;立即取消违规企业及个人参展、参会资格,查封其展位;没收违规人员的入场证件;将违规人员及物品清理出展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及相关执法部门保留作出其他相应处罚及诉诸法律的权力。

4、必报资料

5、展位类别

    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3米×3米)/个,含公司楣板、三面围板(过道转角展位有两面围板及两块楣板)、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两盏射灯、一个500W单相插座、一个纸篓,并铺设专用地毯。
    展览净地面积按36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配置。

6、展位费用

    展位类别及配置
   (一)展位类别及配置
   1、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3米×3米)/个,含公司楣板、三面围板(过道转角展位有两面围板及两块楣板)、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两盏射灯、一个500W单相插座、一个纸篓,并铺设专用地毯。
   2、展览净地面积按36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配置。
   (二)展位价格
   中国境内参展适用人民币报价,境外适用美元报价。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
   标准展位:USD1,200/个,或RMB10,000元/个。
   室内净地:USD120/平方米,或RMB1,000元/平方米。
   室外净地:USD60/平方米,或 RMB500元/平方米。
  2、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
   标准展位:USD1,800/个,室内净地:USD180/平方米,室外净地:USD90/平方米。
   (三)指定帐号
   1、户 名:广西南博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国贸支行天桃分理处
     帐 号:023001040005630
   2、户 名: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美元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
     帐 号:801604027808091014
   3、户 名: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港币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
     帐 号:801604027808091013

7、参展方式

    欲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报名:

(1)以电话、传真形式联系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东盟十国和东盟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参展参会报名电话及传真
      电话:+86-771-2109937/2109372/2109257
      传真:+86-771-2109350/2109266

  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参展参会报名电话及传真
      电话:+86-771-2109988/2109420/2109702
      传真:+86-771-2109959/2109266

(2)登陆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快捷方便地进行在线报名

8、展位确认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收到《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后,将对有关企业的申请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根据确认的内容安排展位。
    如在2005年9月30日前仍未收到展位确认函,请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或致电博览会客服热线(+86-771-961234)查询结果。
    境内外组团参展单位或自行报名参展企业,在收到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展位确认函后,须在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费用缴付到本公告规定的指定帐号。
    逾期未缴付展位费的,博览会秘书处对原已确认安排的展位不予保留。
    经确认展位并已付费的参展企业,取消参展并在开幕前90天通知博览会秘书处的,经确认可退还100%的展位费;开幕前60天通知秘书处的,经确认可退还50%的展位费;开幕前30天内通知秘书处的,展位费不予退还。

9、展品登记

    南博网将为参展商提供网上、现场两种方式的贸易撮合服务,参展商通过在线填写展品登记表获得贸易撮合服务。系统管理员将从系统中提取参展商的展品信息,进行审核,并与采购商在线登记的采购信息进行针对性的撮合,通过系统留言的方式将撮合结果发送到用户个人管理系统中,大大增加贸易成交的便利性和实效性。

10、邀请采购商

    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参展商可邀请并提名自己的客户来参展参会,可在线提交采购商资料,也可通过发送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提交采购商资料,收到采购商资料后,秘书处将给被提名的采购商发送博览会请帖,邀请其到会。

11、参展商管理系统

    网上证件申办系统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网络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南博会相关证件的远程电子化管理,提高办证透明度,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办证效率。

    网络办证系统根据不同的用户可分为参展商管理子系统、参会商管理子系统、代表团管理子系统和记者管理子系统,参展商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网上证件的申领与查看、展品的发布与查看、资料信息的修改等。

12、联系方式

    1)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2) 博览会秘书处现场管理机构及职能
    3)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4) 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13、展厅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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