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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介绍
 
    2003年10月8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建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建议得到了各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并写入会后发表的主席声明。
在这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同时建议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首届峰会将与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同期举办。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领导人在柬埔寨金边共同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正式启动。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500多种农产品开始降税,其它商品也将逐年降税。
1995年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年增长速度均超过15%。2002年双边贸易额达547.7亿美元,同比增长31.7%。 2003年为782.5亿美元,同比增长42.9%。根据第七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2005年双边贸易额将突破1000亿美元。
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的大市场,将带来无限商机。

博览会宗旨

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

博览会定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紧紧围绕《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及自由贸易区建设实际进程,以双向互利为基本原则,以自由贸易区内的经贸合作为重点,同时面向全球商界开放。进口与出口相结合,投资与引资相结合,展销推介与专题论坛相结合,经贸活动与文化交流相结合,促进优势互补,深化经贸合作,共同实现本地区的普遍繁荣。

展位费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
    ● 标准展位 USD1200/个,或RMB10000元/个
    ● 室内净地 USD120/平方米,或RMB1000元/平方米
    ● 室外净地 USD60/平方米,或RMB500/平方米
    ● 中国境内企业适用人民币报价

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地区)
    ● 标准展位USD1800/个
    ● 室内净地USD180/平方米

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
    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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