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会机票订票须知
1.订购机票,须填报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上所列的姓名及证件号码。
旅客购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国内旅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
(2)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使用学生证、户口簿或暂住证;
(3)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使用有效护照、回乡证、居留证或旅行证。
2.重要旅客(VIP)须在订票时说明其职务,以便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接待工作。
重要旅客包括:
(1)我国省、部级(含副职)以上的负责人,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
(2)各大军区级(含副职)以上的负责人或少将(含)以上军衔;
(3)公使、大使级外交使节;
(4)由各部、委以上单位或我驻外使、领馆提出要求按重要旅客接待的客人。
3.订机票时,各航空公司都会给出出票时限,一般须提前三天出票(特殊情况除外),请购票人注意出票时限,以免错过时限订座被取消。
4.散客退票的一般规定:
---24小时以前,应支付原付票款10%的退票费;
---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应支付原付票款20%的退票费;
---2小时以内,应支付原付票款30%的退票费;
---误机,应支付原付票款50%的退票费。
对于低价机票或特种票价机票退票,按各航空公司的具体退票规定办理。
5.旅客购票后须变更的,须提前与票务组联系变更事务。
6.机场一般于航班起飞时间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因此旅客须于此时间前到达机场办妥乘机手续。
7.国内各航空公司代号:
CZ-南方航空公司 CA-国际航空公司 MU-东方航空公司
ZH-深圳航空公司 HU-海南航空公司 3U-四川航空公司
MF-厦门航空公司 FM-上海航空公司
8.票务组订票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2431459 2426688 传真: 2427878 国际客票电话:2428418 机场定票电话:2095298
联系人:
客票销售中心经理韦明松 2415610 13878801069
业务主管谢璐莹 2428428 13807804085
业务主管谭 亮 2428428 13978812996
附件:博览会机票订票单
博览会火车票订票须知
一、各接待组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办理订票业务,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报车站。
二、订票应提前11天申报订票计划,20人以上的团体票订票须提前15天申报,对临时订票申报,车站尽量协调解决。
三、确认后的订票计划单投放到车站售票大厅心连心服务台或传真0771—2222192(传真24小时服务)。
四、订票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车站指定接单地点,一份自存供取票用。订票单应按项目栏填写齐全,同时加盖公章并填写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五、递交订票单后,如有变更,在出票前可到投单地点取消订单。
六、售出的车票,如有变更,由订票单位自行负责,按规定到车站退票窗办理退票手续,核收手续费。不得自行将车票在窗口以外转售、退让或加价出售。
七、各接待组自行取票请到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内),如要求我单位送票上门,请在订票单上注明收票人的地址、姓名及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联系人:
李 克 0771-2222192
李艾珈 0771-2222482 13077713588
传 真 2222192
南宁火车站
二OO五年九月
附件:博览会火车票订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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