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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将在经济中心地区建自由贸易区

http://www.caexpo.org  2007-01-12 09:23:08

  马来西亚-缅甸林产品加工工业研讨会于2006年12月初在缅甸举行,缅甸林业部部长登昂准将出席研讨会并讲话说:“缅甸的经济特区法即将通过,不久即将通过的缅甸经济特区法将在六个经济中心地区建设自由贸易区。

 

  有关缅甸经济特区法的第十次修改稿规定了将建设经济特区的六个经济中心地区是:仰光的蒂洛瓦港口、毛淡棉、泰缅边境的妙瓦底、帕安、若开近海的皎漂和曼德勒的彬乌伦地区。

 

  登昂部长在研讨会上邀请马来西亚企业家们前来投资。缅甸林业部国家木材公司副总经理吴觉山在研讨会上发言时说:“前来缅甸国家规定的以上自由贸易区进行直接投资的外国企业将享有免税政策,对前来自由贸易区投资生产业、高科技产业、农业养殖业和林业、交通通讯业和银行业等五个领域的直接投资者,将给予最少一年最多八年的免税政策待遇,免税期限分别为:生产业和通讯业投资项目免税期五年,高新科技产业投资项目免税期八年,林业和养殖业项目免税期两年,银行业的免税期为一年”。

 

  据缅甸工业企业家协会主席吴妙丁说,由于到缅甸的投资者必然要在当地招聘劳工,一旦这部经济特区法出台,将会给缅甸创造20多万人的就业机会。

 

  据马来西亚木材企业家委员会的一位高级官员在接受缅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马来西亚前总理的儿子为首的Lumber Mart公司已向缅甸政府林业部表示,只要缅甸的经济特区法一出台,该公司即到缅甸投资木材加工工业园区。

 

  来源:缅甸时报

  责编: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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