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缅甸边境地区进出口许可证不允许延期
http://www.caexpo.org 2007-06-08 11:50:06
据缅甸商务部边贸司公告,已审批的通过边境地区的进出口许可证将不再允许延长有效期限,已核发的进出口许可证只能按照原来的三个月有效期完成进出口业务。
来源:缅市场经济周刊
责编:柳春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相关链接
缅甸将举办第二十三届珠宝交易会
缅甸将清理无证碾米业主
孟加拉国积极寻求自缅甸进口石油
2007年1-6月中国缅甸贸易简况
缅甸拟为空运商品提供一站式服务
缅甸将于七月底实施边贸在线服务
缅拟在国际机场发放进出口许可证
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