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7月18日报道,越南总理阮晋勇正式同意准许驻越外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的外交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投资越南证券市场。
据此,投资越南证券市场的上述人员须遵守越南法律,不得享有民事豁免权,也不能享有免除证券市场有关投资活动的行政处罚权。阮晋勇总理指示外交部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为驻越外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投资越南证券市场的人员进行领事认证。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