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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国自东盟进口食品达到1.93亿美元,同比增长43.0%,超过我国自东盟进口整体增长水平。从大类来看,我国自东盟食品进口额从高到低依次为可可食品、糖食、粮食食品、杂项食品、蔬菜水果食品和肉食品。进口的产品主要有蔗糖及甜菜糖(税目1701项下)、麦乳精及类似食品(税目1901项下)、可可豆(税目1801项下)、不含糖可可粉(税目1805项下)、巧克力及其他可可食品(税目1806项下)等。
从具体产品来看,进口最多的是甘蔗原糖(税目1701.1100),2004年进口额达到2959.3万美元,占食品总进口的15.3%;其次为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税目1901.1000),进口2539.2万美元,占食品总进口的13.2%;第三位为生或焙炒可可豆(税目1801.0000),进口1297.6万美元,占食品总进口的6.7%;第四位为不含糖可可粉(税目1805.0000),进口980.1万美元,占食品总进口的5.1%,第五位是未列名食品(税目2106.9090),2004年进口711.3万美元,占食品总进口的3.7%。以上五种产品进口额共占鞋帽制品总进口的44.0%。
从出口来看,2004年我国对东盟出口食品5.65亿美元,同比增长44.9%,也高于我国对东盟全部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从大类来看,我国对东盟食品出口额从高到低依次为肉食品、蔬菜水果食品、杂项食品、粮食食品、糖食和可可食品。出口的产品主要有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税目1605项下)、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水果、坚果等(糖渍、烹煮的除外,税目2008项下)、其他方法制作的肉食品(香肠除外,税目1602项下)、蘑菇及块菌罐头及类似食品(税目2003项下)、不含可可的糖食(税目1704项下)等。
从具体产品来看,我国对东盟出口最多的为制作或保藏的小虾及对虾(税目1605.2000),2004年出口额1.36亿美元,占食品总出口额的24.1%;其次为猪肉及杂碎罐头(税目1602.4910),出口额4515.7万美元,占食品总出口的8.0%;第三位是未列名食品(税目2106.9090),出口额 4231.8万美元,占食品总出口的7.5%;第四位是其他伞菌属蘑菇罐头(小白蘑菇罐头除外,税目2003.1019),出口额2385.0万美元,占食品总出口的4.2%;第五位是烘焙花生(税目2008.1120 ),出口额2124.2万美元,占食品总出口的3.8%;第六位是不含可可的糖食(税目1704.9000),出口额2089.9万美元,占食品总出口的3.7%。以上几种产品的出口额占我国对东盟鞋帽制品总出口额的51.3%。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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