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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当地金融市场面临的各种风险,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日前发布了新的风险管理指导原则,在如何控制信贷、市场风险,如何进行内部监管,如何发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列出了详细的参照准则,建议各金融机构参照使用,以进一步加强金融业的风险管理。
新加坡金管局指出,目前金融行业机遇和风险并存,有效的风险管理必不可少。金融机构内部有效的风险管理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一、董事会在制定和推行风险管理政策的过程中所发挥的监管作用;二、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应是确保金融机构具备健全的政策、有效的体系和工作程序;三、金融机构内应有健全的风险管理运作流程,并采用适当的风险衡量、监控和报告方式,审慎地设定风险承受度;四、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行业操守,能够正确认同风险管理、控制和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新发布的风险管理指导原则规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都肩负着企业监管的责任;当领导层出现更换时,前后任都有责任确保涉及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交接。董事会对金融机构包括股东在内的所有利益共享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还担负着制定企业经营策略、监管管理层表现、提高股东回报率、避免利益冲突等各种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则有责任处理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和事务,为职员制定责任范畴;高级管理层应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在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方面,指导原则建议各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经济和市场状况以及商业周期、业务网络的性质、业务组合等条件,事先确定自身所能够承受的风险强度,然后再相应制定出适用的商业策略。金管局还建议金融机构内部建立明确的责权分离机制,并确保属下职员对行业条例的修改和推出的新型金融产品有足够的认识。
新加坡金管局官员表示,新出台的指导原则是在广泛采纳金融业者的意见后制定的。鉴于当地国际金融公司较多,各家情况各不相同,因此金管局通过发布指导原则的方式对其进行适当指导,而非通过发布条例来硬性管制这个行业。指导原则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各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各自的业务性质和规模构建适当的风险管理结构。
据悉,新加坡业内人士对指导原则的出台表示欢迎,并将对照原则逐步改进、改善各自机构的风险管理方式。据介绍,新加坡金管局今后还打算发布适用于保险行业、资本市场等特定行业的指导原则。(李满)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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