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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
(1)未加味、未加糖及其他甜物质的水。
矿泉水和汽水。税率1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9年降至8%,2011年降至5%,2015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水。税率5%,2013年实现零关税。
(2)加味、加糖及其他甜物质的水
矿泉水和汽水。税率10%,并列为一般敏感产品,并列为一般敏感产品,将维持原税率直至2020年降至5%。
其他水。税率10%,降税模式同未加糖矿泉水和汽水。
2.酒
缅甸将全部酒类产品列为一般敏感产品。
(1)啤酒、葡萄酒、味美思酒及其他发酵饮料
税率均为30%,将保持原有税率,2015年降至20%,2020年降至5%。
(2)未改性乙醇和改性乙醇
高浓度未改性乙醇。税率40%,降税模式同上。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税率5%,将一直维持原税率不变。
(3)蒸馏酒及其它酒精饮料
税率为40%,保持原税率直至2015年降至20%,2020年降至5%。
3.醋
醋的税率15%,2005年保持原税率,2011年降至5%,2015年实现零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