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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展品运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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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您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

 

  为了使您的参展物品能顺利、安全、及时地运抵参展地——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和确保展馆现场的物品装卸与布展工作有序进行,大会秘书处指定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作为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品运输和报关总代理,为您提供展品运输、仓储、代理报关和现场装卸服务。

 

  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就展品运输事宜选择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办理运输。

 

  如果您阅读本《展品运输指南》后还有不明之处或其他特别要求,敬请按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博览会展品运输报关报检总代理: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电话:0771-4981565,4986060,5315746

  传真:0771-4981565,4986060,5325640

  联系人:史宣成先生(0-13877141169),邓 硕先生(0-13978658028)

  电子信箱:sxc0130@sina.com   deng_shuo@sina.com

 

  秘书处展品运输负责部门:展览管理处

  非展会期间联系电话:0771-5813172

         传真:0771-5813130

  展会期间(10月22日—10月25日)联系电话:0771-2092058

         传真:0771-2092063

 

  我们衷心地希望您在本届博览会获得成功并期待与您在南宁会面。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境内展品运输代理商服务指南及服务价格

 

  尊敬的参展商,欢迎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展会运输报关总代理商——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将为您的展品运输提供优质、迅速、安全的服务。

 

  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外经贸大厦24楼  邮编:530022

  电话:0771-4981565,4986060,5315746

  传真:0771-4981565,4981569,5325640

  联系人:史宣成先生(0-13877141169)

      邓  硕先生(0-13978658028)

                     李燕红小姐(0-13977101906)

  电子信箱:sxc0130@sina.com   deng_shuo@sina.com

 

  重要提示:  为保证展品运输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效率,确保展品安全、准确、及时地运抵展位,请各参展商发运展品前,务必按照本《指南》规定的要求办理,以避免造成展品运送的延误、丢失及损坏而影响您的参展效果。

 

 

  一、展品到达的最后期限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览期为:2008年10月22日—10月25日

 

  为了确保您的参展效果,请务必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布展时间。以下是我们建议展品抵达展览地的最后期限,供参考。

 

  1、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

    到达南宁港,南宁火车站,南宁机场时间,建议在2008年10月14日前抵达上述站点

 

  2、汽车运送到达展馆
    建议展品到馆时间在2008年10月19日前

 

  二、发货通知和提货单据

 

  1、参展商如果自办托运而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提货,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填写货运单证和提交提货单证。

 

  铁路发运:

 

  如是铁路整车到站,铁路运输单据请填写南宁南站(在托运人备注栏内注明:送外贸专线卸);

  如是铁路零担到站,请填写南宁站,收货人均填写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展品发运后,请详细填写附件1——《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附件3——《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并将领货凭证用快件寄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安排提货。

 

  汽车发运:

 

  请于展品发运前详细填写附件1——《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附件3——《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并连同托运单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安排接货。提货单据的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

 

  航空发运:

 

  空运单到达机场请填南宁,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请详细填写附件1——《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附件3——《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并连同空运单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及时安排提货。

 

  水路发运:

 

  水运提单到达港填写南宁港,提单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请勿写人名)。请详细填写附件1——《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附件3——《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并连同水运提单一起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便及时安排提货。

 

  2、不同的发运方式需提交给中国外运广西公司的提货单据:

 

  必报资料:

 

  附件1:《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

  附件2:《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境内展品清单

  附件3:《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

 

  火车发运: 领货凭证 正本1份

  水路发运: 水运提单 正本1份

  汽车发运: 托运单正本或传真件1份

  航空发运: 空运单正本或传真件1份

 

  3、展商在向中国外运广西公司提货时应出示的证明:

 

  (1)、该票货物的《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原件;

  (2)、该《运输委托书》中注明的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

  (3)、与原先报给中国外运广西公司的传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货。

 

  以上单据请按下列地址寄交: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地址: 中国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外贸大厦24楼 邮编:530022

  电话:0771-4981565,4986060,5315746

  传真:0771-4981565,4981569,5325640

  联系人:史宣成先生,邓 硕先生

 

  三、展品包装要求

 

  1、请参展商注意展品外包装的牢固,能够适应多次中转和搬运及防水要求,对有特殊摆放和装卸要求的展品请在外包装上标明。

  2、不同类型的展品尽可能分类包装。

  3、请至少在展品外包装两面粘贴或印刷唛头,唛头应清晰,易辨(唛头样本见附件4)。

  4、单件重量在1000KG以上或外包装尺寸(长、宽、高)有一项超过1.5米的大件或超大件展品或属于需组装调试的展品请特别注明,大件物品包装箱上要标明起吊点、重心等标志。为保证展品安全,在展品发运前务必将展品清单(一定要注明尺寸、重量)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四、特别重要的要求

 

  1、展场搭建方对于各展厅展位的搭建都有相应的时间进度要求,为了尽量协调在展厅里留出相应的货运通道,便于展品进馆,单件重量在1000KG以上或外包装尺寸(长、宽、高)有一项超过1.5米的大件或超大件展品或属于需组装调试的展品,必须填写附件2—《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境内展品清单》,告知相应的展品情况及预计到达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将该清单传真至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2、如未按上述要求告知,或因展场搭建方已按时间进度将展位搭建完毕,无法留出足够的货运通道给展品进馆的,需要拆除相应展位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五、运输装卸费率及支付:(货币单位:人民币)

 

 

    

  

价格

备注

接货代理费

水运、陆运到货,南宁市各场站接货经广西外运仓库并运至会展中心仓库

130元/ 立方米

最低收费200元/票

包含代办接货费,不含各场、站、港提货产生的费用;不含进馆费用、仓储费用(此项费用见下表)

水运、陆运到货,南宁市各场站接货直运至会展中心仓库

60元/ 立方米

最低收费200元/票

空运到货

1.4元/公斤

最低收费200元/票

境内展品 进馆费

小件展品进馆服务收费

单件展品重量不超过15公斤,且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

3元/件

卸货并将展品送至展台

单件展品重量不超过15公斤,且体积不超过0.2立方米

6元/件

卸货并将展品送至展台

单件展品重量为15 至50公斤,且体积不超过1立方米

9元/件

卸货并将展品送至展台

单件展品重量为50至100公斤,且体积超过1立方米

45元/件

卸货并将展品送至展台

大件展品进馆服务收费

3000公斤以下

单件展品重量为100公斤以上,3000公斤以下的(不含3吨)。单件展品3000公斤以上的另收超重展品附加费(见下表)。

80元/吨或立方米 (按体积或重量择大计费)

卸货并将展品送至展台

3000公斤以上

单件毛重3000~5000公斤

另收8元/100公斤

超重展品附加费

单件毛重5000公斤以上

另收10元/100公斤

超重展品附加费

境内展品 出馆费

收费标准同进馆费

将展品送至装卸平台装车

拆或装箱

木箱、纸箱

11元/ 立方米

 

  

 

每立方米

6元/天

委托接运在交接时付费;展商临时决定存放在仓储区的,先预付费后存放。

包装物

可折叠箱

5元/㎡.天

不可折叠箱

7元/m3.天

集装箱货物装卸附加费

20英尺

260元/箱

集装箱货物进、出馆除按境内展品进、出馆费的费率收取费用外,还按此项目加收附加费

40英尺

360元/箱

75公斤手推平板车租赁

75公斤手推平板车

30元/小时

500元押金,一小时起租。

 

  备注

 

  1. 费用支付:凡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办理以上业务的单位,在办理展品进馆的装卸、搬运手续等前,请参展商到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在展馆现场设立的收银台现金付清所有相关费用。

  2. 特殊大件商品、价值高的贵重商品,由装卸主管现场协商定价,按件计费。

  3. 单件展品重量大于5吨的请事先联系有关展品运输事宜,如实申报展品的单件尺码和重量(包括毛重/净重),如果由于事先未能预告,或不能提供准确资料造成展品运驳、现场搬运无法正常进行,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4.各参展商须办理展品运输保险投保事宜,展品如有损坏,中国外运广西公司负责提供商务记录,并协助展商办理理赔事宜。

 

  六、展品自运注意事项

 

  参展商如选择自运展品,请务必在10月21日前将展品运抵广西南宁市,以不误布展工作。同时,请及时与展馆现场的中国外运广西公司服务点联系,以便引导进入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馆布展。

 

  请注意,为了维护您的权益,维护展馆内的装卸布展工作有序进行,防止游击装卸队偷盗展品或野蛮装卸损坏您的展品,大会秘书处只允许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区内从事展品的运输装卸布展业务,其他人员、机械不得在装卸区域从事类似业务。如展商自己装卸、搬运自用展架类物品须按先后次序经引导进入装卸平台并在限定的每车二小时之内完成卸车,以不误其他等候卸货的车辆进场作业。展商自卸物品需注意保护好展场内外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所有损失由展商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本运输指南仅适用于境内展品的运输。

  2. 展品运输保险由各参展单位自行办理,如需委托(注:需填写委托书)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办理的,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将收取代保手续费人民币50.00元/票。

 

中国—东盟博览会运输、报关总代理
中国外运广西公司
中国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外经贸大楼24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李燕红(0-13977101906);邓硕(0-13978658028);史宣成(0-13877141169)
电话:0771-5315746,4981565,4986060 传真:0771-5325640,4981565,4981569
电子信箱:lyhong@sinotrans.com; deng_shuo@sina.com; sxc0130@sina.com

 

  附件

 

  附件1:《国内展品发货通知单

  附件2:《境内展品清单

  附件3:《国内展品运输委托书

  附件4:《展品运输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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