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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贸易发展局力挺供货商“维权”

www.caexpo.org 2005-10-06 11:00:44

  “真的可以举报吗?那真是太好了。”9月29日,当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市场处处长蔡学铭在晚报热线中向一位供货商介绍,如果零售企业收取不合理的进场费和拖延结算货款都可以举报,举报人的信息还将受保护时,该供货商感叹说:“不合理进场费终于有人管了!”

 

  表态 政府保护举报人信息

 

  据该供货商自述:他是销售电灯的,2003年就与零售企业签订了合同,可是零售企业从来都是有钱就结一点货款,没钱就无限期拖着,还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昨日,当市贸易发展局陈新国局长、蔡学铭处长、兰彬处长做客本报热线时,这位供货商讲出了所有供货商的心声。

 

  “你可以向市贸易发展局和市工商局举报啊,我现在就告诉你举报电话:7916628和7915598。”蔡学铭回答说。“举报可以,但是一旦被零售企业知道了,肯定马上被清理出卖场。”供货商的难言之隐不言而喻。

 

  和这位供货商一样,乌市自9月21日正式颁布《乌鲁木齐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后,广大供货商们都非常关注,不断打电话咨询规范的详细内容,但是一提到举报,供货商们又都打起了退堂鼓,至今为止没有一位供货商正式进行举报。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向国家有关机关投诉举报,有关机关不得透露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等一切信息。”蔡学铭说:“既然政府颁布了这样的规范,就是要对不合理的现象进行规范,供货商应该挺直腰板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界定 5种收费属不合理

 

  一位供货商在热线中问道:“究竟哪些进场费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对此,陈新国局长回答说:“我们现在粗略界定有5种收费情况是不合理的:与商品销售无关的;高于供货商商业利润的;零售商为达到本身财务目标要求供货商负担的;不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取的;零售商硬性推销商品收取的。”

 

  陈新国还透露,从10月开始,贸发局及相关部门将对商业零售市场展开检查,对投诉举报较多、有重大违规行为的零售企业进行处理和曝光。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责编: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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