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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公共节假日

www.caexpo.org 2006-08-06 13:40:36
  根据柬埔寨王国政府首相洪森亲王于2002年11月27日签署的政府令,2003年,柬政府公务员、职员和工人有薪休假的节假日如下:   1月1日 元旦(休假1天)   1月7日 胜利纪念日(休假1天)      3月8日 国际妇女节(休假1天)   4月14-16日 柬新年(休假3天)   5月1日 国际劳动节(休假1天)   5月15日 比萨宝蕉节(休假1天)   5月19日 御耕节(休假1天)   6月1日 国际儿童节(休假1天)   6月18日 王后华诞(休假1天)   9月24日 立宪及国王重登基日(休假1天)   9月24-26日 亡人节(休假3天)   10月23日 巴黎和平协定纪念日(休假1天)   10月30日-11月1日  国王华诞(休假3天)   11月7-9日 送水节(休假3天)   11月9日 独立节(休假1天)   12月10日 国际人权节(休假1天)   另据政府法令,凡遇公休日(周六或周日)的假期,必须补假一天;但连续遇到周六和周日两天的假期,只补假一天。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假期。   以上法定节假日共计24天。   (注:柬埔寨人较注重节假日休息,一般习惯每逢大的节假日,各部门官员都会提前离岗和延后恢复上班一至两天。另有中国春节等在柬并非法定节日,因华人重视此节,大部分官员也一同庆祝该节日。如有重要事宜联系,需注意尽量避开上述节假日。) 来源: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处 责编: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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