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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理位置、面积、人口、气候
(一)地理位置
新加坡共和国位于赤道北方137公里,地处马六甲海峡的东南端,扼控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信道。北边和东边是马来西亚,南边和东南为印尼。新加坡筑有1,056公尺的铁、公路与亚洲大陆相连。约49.7%的土地已开发,其中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港区,另外有1.6%是农业用地。
(二)面积
新加坡本岛东西宽约42公里,南北长约23公里,海岸线全长150.5公里,总面积为682.7平方公里。
(三)人口
新加坡人口至2000年中约326万(指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15岁以下人口占21.48%,15至64岁年龄层占总人口之71.24%,65岁以上占7.28%。总人口约64.7%投入劳动队伍,男性平均寿命为75.6岁,女性为79.6岁。
(四)气候
新加坡全年湿热,一年四季气温无明显变化。平均最高温是30.9℃,最低温为23.9℃。在不下雨的下午平均相对湿度约介于65%到70%之间,清晨平均湿度则超过90%。年雨量2,344公厘左右,一年中雨量分布平均,不过在十一月至一月降雨量会稍微增加。
二、首府、工商业中心、种族、主要语言
新加坡是个由多种民族组成的国家。对各种宗教兼容并蓄,其中华人最多(77%),马来人占14%次之,印度人占7.6%,欧亚人1.4%。人口增加率自1960年代后期有稳定下降的趋势,故当局采引入移民方式弥补经济发展所需之劳动力。
适用语言以英语为主,惟华语、马来语及淡米尔(印度)语亦通用。
三、政治制度
(一)政体
仿英国之责任内阁制,全国最高首长为总统。总统原系一「虚位元首」,由国会推选,不具政治实权,亦不须负行政责任。惟1991年元月星国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总统改为民选,并赋予财政预算、公基金使用及重要政府人事任命等事项之同意权,发布命令无须总理副署,惟不拥有军队统帅、紧急处分及紧急命令等权力,然已非虚位元首。新宪法于同年11月30日生效。
(二)内阁
内阁为最高行政机构,由总理及各部首长组成。总理系总统任命国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负实际行政责任。内阁之下分设内政、外交、国防、律政、财政、教育、卫生、人力、交通及信息科技、贸易及工业、国家发展、环境发展、社会发展、新闻及艺术等部,每部设部长一人,政务部长或政务次长一至二人,由总理自国会议员中遴定后,向总统推荐委派。
(三)国会 采一院制,现有议员84人,其中83人系由九个单选区(每区选出一人)及十五个集选区(每区选出一组三至六人)公民投票产生,另1人系依反对党当选比例产生,原则上每五年改选一次。此外,星国国会于1990年3月通过一项法案,同意于83席民选议员外,另增设6席「官委议员」,根据是项法案之规定,「官委议员」系由一特别遴选委员会甄选该国在文化、艺术、科学、经贸及社会服务方面之杰出人士,经全体国会议员审定后提请总统任命,任期两年。1997年中通过的国会宪法修正,则规定官委议员由6位增加到9位。
(四)司法
司法机构有上下两级法院,上级法院由「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所构成;下级法院由「民事法院」、「地方法院」及「简易法院」所构成。此外尚有「宗教法庭」,处理回教徒婚姻等特殊问题。
(五)政党
星国政党呈一党独大局面,主要为执政之人民行动党,另有五个反对党,即工人党、民主党、国民团结党、新加坡人民党、民主进步党,惟尚未发生积极作用。
责编:黄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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