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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网讯(通讯员覃孟生)为了防止南宁市的服务业价格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举行期间出现上涨,给博览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近日,自治区物价局向南宁市各餐饮服务业、旅游交通业及停车场等服务行业、服务场所专门下发了《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对南宁市有关服务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的通知》。在博览会举行期间(即10月15-22日),南宁市区内所有餐饮、旅游包车、停车场等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均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范围。
《通知》详细规定了三项主要干预性措施:
一、所有餐饮服务场所,不得对宾客设置最低消费,也不得收取包厢费、自带酒水开瓶费以及正常营业收费以外的任何服务费。
二、对市区内(指100公里以内)宾客包车和旅游包车服务收费实施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四种车型每天每部包车费最高限价分别为:16座以下(含16座)全天最高500元,往返机场每次最高300元,往返火车站每次最高150元;16-22座全天最高700元,往返机场每次最高400元,往返火车站每次最高200元;22-37座全天最高900元,往返机场最每次高500元,往返火车站每次最高250元;37-45座及45座以上全天最高1100元,往返机场最每次高600元,往返火车站每次最高300元。市区外的包车按自治区物价局和交通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经自治区及南宁市物价局审批服务收费标准的停车场,按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原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的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三种车型分别按白天(7:00-19:00),晚上(19:00-23:00),过夜(23:00-次日7:00)3个时段收取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最高限价分别为:大车(室内)白天10元、晚上12元、过夜15元,大车(露天)白天8元、晚上10元、过夜12元;小车(室内)白天7元、晚上10元、过夜12元,小车(露天)白天5元、晚上7元、过夜10元;摩托车(室内)白天0.50元、晚上1元、过夜2元,摩托车(露天)白天0.30元、晚上0.50元、过夜1元。
自治区物价局在博览会期间将加大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将严格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给予公开曝光。自治区物价局免费举报投诉电话:12358。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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