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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陈添枝 中华经济研究院国际所研究员顾莹华
一、东亚的经济整合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发生之后,东亚地区的经济整合脚步渐渐加速。在此之前,比较积极的整合动作只有东协自由贸易协议(AFTA)。AFTA起源于1993年六个ASEAN国家,包括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新加坡、文莱,基于促进国家间的自由贸易而发展出共同优惠关税(CEPT)协议。然由于各国对于特定项目产品开放的程度不一,主要是机动车辆与农业项目,导致协议过程不甚成功。
除了AFTA之外,东北亚地区的国家如日本、韩国、中国与台湾则并无参与任何的自由贸易协议。1990年代世界上除了重大的欧盟(EU)与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整合之外,东亚地区在自由贸易协议仍属停滞阶段,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乏领导者,二是缺乏竞争压力(例如NAFTA之于EU)。但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之后,随着中国经济势力的逐渐兴起,局势有了明显的转变。
亚洲金融危机后,ASEAN的国家都认为西方国家对东亚的困局态度十分冷淡,就连IMF带来的仅只是更多的问题而非解答(Fukuyama 2005)。因此金融危机稍稍减退之际的1997年,ASEAN各国的领袖便邀请了中国、日本及韩国的元首,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会议,讨论地区性的经济问题,此次会议也被称为「东协加三高峰会」。1998年第二次的高峰会在越南首都河内举办,当时的韩国总统金大中提议应该成立「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n Vision Group),以发展中长期经济合作。1999年第三次的东协加三高峰会,各国领袖们在马尼拉会商经济整合议题,其后带出了一连串各国财政金融部长之间往来频繁的会晤。
2000年东亚整合出现明显的进展,东协加三的财政部长共同发表了「清迈协议」(Chiang Mai Initiative),主要内容是多国双边货币互换之合作,以避免未来再度产生金融危机。此协议某种程度实现了建立东亚货币基金制度以制衡国际货币基金(IMF)之理想。在2000年的论坛会晤中,东协加三领袖们同意成立工作小组,以研究建立东协加三自由贸易区之可行性。
会中,中国总理朱镕基提出在东协国家与中国之间设置自由贸易区(日后被称为东协加一)的构想。而自2000年以后的事实也显示,东协加一的进展一直都比东协加三来得快且顺利。在2001年的第五届东协加三会议中,中国与东协同意在未来10内成立「东协-中国自由贸易区」,同时授权东协加一资深官员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协商。2002年11月,东协与中国双方进一步签署「东协与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设定于2010年成立「东协-中国自由贸易区」的目标。甚至在正式协议尚未进行前,两方已在2004年1月开始实行600多项农产品的优惠关税减让,此措施被称为「早期收成计画」(early harvest plan, EHP)。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协领袖共同制订「东协-中国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Plan of Action to Implement the Joint Declaration on ASEAN-China Strategic Partnership for Peace and Prosperity),其中战略伙伴的意义已由经济延伸至政治、国防安全、军事、信息通讯、医疗、交通及观光等领域。同时,双方也签署「东协-中国争端解决机制协订」(Agreement on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ASEAN and PRC),在上述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下,双方将组成成员三名的独立专家仲裁机制,以解决东协国家与中国执行自由贸易协议上的争端。
此外,双方亦签署「东协-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架构之货品贸易协议」(Agreement on Trade in Goods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ASEAN and PRC),在「货品贸易协议」中,明订中国与东协自2005年7月1日开始推动更进一步的货品贸易自由化,以期能于2010年时,中国与六个初始东协成员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新加坡、文莱)全面达成完全自由贸易之目标。而新增加的四个东协国家(越南、高棉、柬埔寨与缅甸),其自由贸易之目标将于稍晚达成,但不超过2015年。
表1为东协加一逐步开放关税优惠之时程表。表中显示,在2005年7月1日时,40%的商品关税率必须降至0~5%之间;到2007年1月1日时,60%的商品关税率要降至0~5%,而所有商品必须在2010年1月1日时达成零关税的目标。但因应情势,这时间可弹性延长2年。也就是说,中国与六个初始东协会员国及四个新东协会员国,必须分别在2012年与2018年以前达成所有商品零关税的目标。
表1 东协加一的关税减免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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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关税 |
2005/7/1 |
2007/1/1 |
2009/1/1 |
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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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20% |
20 |
12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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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
15 |
8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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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
10 |
8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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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5 |
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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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5% |
维持原税率 |
维持原税率 |
0 |
0 | 资料来源: ASEAN Secretariat.
在「货品贸易协议」中,除一般贸易商品外,也允许某些程度例外。例如每一国家至多能有400项「敏感性商品」不需达成零关税,但是这400项产品进口值不可超过该国进口总值的10%;对于四个新东协国,敏感性产品数量可增加到500项。这些敏感性产品,东协六国与中国至2012年1月1日、四个新会员国则迟至2015年1月1日前,须将其一般敏感性商品的关税税率调降至20%以下,但其中越南的一般敏感性商品关税税率调降基准再待其另行决定。另东协六国与中国至2018年1月1日前、四个新会员国则至2020年1月1日前,须将其一般敏感性商品的关税税率调降至5%以下。
东协六国与中国各自的「高度敏感性产品」不得超过100项,或是占敏感清单产品比例不得超过40%。而柬、寮、缅三国则不得超过150项,或是占敏感清单产品比例不得超过40%。至于越南则仍尚待决定。东协六国与中国须在2015年1月1日前、四个新会员国须在2018年1月1日前将各自的高敏感性产品之关税税率调降至少50%。
表2列出重要产品项目中被各国列为敏感性产品及高敏感性产品的项目。
表2 东协加一敏感及高度敏感项目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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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泰国 |
马来西亚 |
菲律宾 |
印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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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 |
高敏感 |
敏感 |
高敏感 |
敏感 |
高敏感 |
敏感 |
高敏感 |
敏感 |
高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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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
洗衣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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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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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视机 |
- |
√ |
√ |
- |
√ 3 |
√ 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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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 |
- |
√ |
- |
√ |
√ 5 |
√ 6 |
√11 |
√1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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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货车 |
√ 1 |
√ 2 |
- |
- |
√ 7 |
√ 8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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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 |
- |
- |
- |
√ |
√ 9 |
√10 |
√13 |
√14 |
√15 |
√16 |
备注:1.柴油引擎5吨以下者、汽油引擎全部。 2.柴油引擎5吨以下者。 3.画面尺寸在41.6cm以下者。 4.画面尺寸在41.6以上者。 5.CKD 6.CBU. 7.CKD 8.CBU. 9.CKD及排气量在50cc以下者、或CBU排气量在250cc以上者。 10.排气量在50cc以上,250cc以下的CBU. 11.汽油引擎排气量在1,500cc以下或3,000cc以上者、所有柴油类。 12.汽油引擎排气量在1,500cc以上,3,000cc以下者。 13.排气量在500cc以上,800cc以下者。 14.排气量在500cc以下,800cc以上者。 15.排气量50cc以下者。 16.排气量50cc以上者。 资料来源:日本UFJ总合研究所调查报告,2005年9月。
相较于东协加一,东协加三虽然尚未有任何具体的贸易协议,但也透过高峰会议的平台加强非贸易方面的合作关系。除了2001年「清迈协议」的货币互换协议之外,东协加三基于整合亚洲债券市场的目的,于2003年有了「亚洲债券市场构想」(Asian Bond Market Initative)。第一步就是成立「亚洲债券基金」(Asian Bond Fund, ABF),作为经营区域性基金市场经费之用。
和1997年前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经济整合不同,此次东亚地区的经济整合是以政府政策为导向,而亚洲金融危机实为该整合的主要动力来源(Park 2005)。事实上,东协加三的成立令人不禁联想起在1990年时,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所提出的「东亚经济共同体」(East Asia Economic Group, EAEG)。EAEG当时并没有得到美国的支持,也因此没有激活。2004年11月,东协加三国家决议将「东协加三高峰会」(ASEAN-plus-three Summit)更名为「东亚高峰会」(East Asia Summit, EAS),这项举动等同于正式承认EAEG又再次复活。澳洲、纽西兰和印度等国家领袖也被邀请参加此次高峰会,却没有包括美国。
二、东协加一与东协加三的影响
在本节中,我们将讨论东协加一与东协加三对台湾经济的影响,讨论范围包括贸易状况、GDP与产业分析。数据部份摘自Ku(2005)以GTAP(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为模型,并以2001年资料作为计算基准之研究报告。然由于2001年以后,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台湾对中国的出口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因此本研究的估计可能会低估其影响。
2001年中国占世界GDP的3.7%,东协各国占1.7%、日本占13.4%、韩国占1.4%,因此东协加一与东协加三分别占世界GDP的5.4%与20.2%。从贸易状况来看,2001年台湾对中国的出口占总出口比重为25.8%,对东协各国出口占11.9%,对日本出口占10.4%,对韩国出口占2.7%。从进口面来看,台湾自中国的进口占总进口比重为6.3%,自东协进口占14.1%,自日本进口占23.5%,自韩国进口占5.7%。不论是出口或进口,自2001年以来台湾对中国的贸易总值与比重皆明显上升。幸运的是,自从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之后,商品关税逐渐下降,这对WTO的非东协成员国而言,可以降低东协加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为得知东协加一和东协加三对于各国的出口、GDP和产量的影响,我们以GTAP进行了一些仿真。表3列出了东协加一对特定国家出口的影响评估。从表中可以看出ASEAN从自由贸易协议获利最大。ASEAN的总出口将因此增加127亿7,100万美元(包括ASEAN相互间的交易),等于其在2001年出口的3.4% 。大部分的获利是来自对中国的出口,预计会增加117亿9,300万美元。但是ASEAN对美国和东亚国家的出口则有可能会下降。例如,对美国的出口预计会下降33亿7,500万美元。预估中国也会从东协加一之中获利,但实质上可能不如ASEAN来得多。中国的整体出口预计会增加66亿400万美元,而其对ASEAN的出口则会增加89亿2,000万美元。对其他东亚国家(包括台湾、韩国和日本)的出口也和美国一样会减少,但是减少的量并不太大。
表3 东协加一之全球贸易效果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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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出口 |
台湾 |
日本 |
韩国 |
东协 |
美国 |
中国 |
总计 |
|
台湾 |
- |
|
137 |
|
37 |
|
-869 |
|
404 |
|
-508 |
|
-347 |
|
|
日本 |
152 |
|
- |
|
164 |
|
-2,074 |
|
881 |
|
-1,015 |
|
-799 |
|
|
韩国 |
85 |
|
119 |
|
- |
|
-834 |
|
358 |
|
-797 |
|
-482 |
|
|
东协 |
-478 |
|
-1,942 |
|
-602 |
|
- |
|
-3,375 |
|
11,793 |
|
12,771 |
|
|
美国 |
14 |
|
70 |
|
16 |
|
-606 |
|
- |
|
-643 |
|
-635 |
|
|
中国 |
-47 |
|
-481 |
|
-113 |
|
8,920 |
|
-583 |
|
- |
|
6,604 |
| 资料来源: Ku (2005)。
表4列出东协加三之贸易效果,可以发现东协加三的影响将大于东协加一。中国出口的增加主要来自对日本和韩国出口的增加,而非来自东协市场。中国对日本的出口预估将因东协加三而增加208亿美元。至于日本和韩国的出口也会因享有出口至中国的优惠而增加。台湾出口值则会减少11亿美元,较东协加一的效果略微稍多。
表4 东协加三之全球贸易效果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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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出口 |
台湾 |
日本 |
韩国 |
东协 |
美国 |
中国 |
总计 |
|
台湾 |
- |
|
413 |
|
-188 |
|
-1,469 |
|
1,096 |
|
-2,080 |
|
-1,074 |
|
|
日本 |
-933 |
|
- |
|
6,774 |
|
9,248 |
|
-4,988 |
|
17,857 |
|
20,831 |
|
|
韩国 |
-183 |
|
5,035 |
|
- |
|
4,402 |
|
-2,102 |
|
9,414 |
|
12,218 |
|
|
东协 |
-101 |
|
7,590 |
|
1,608 |
|
- |
|
-3,620 |
|
8,867 |
|
16,923 |
|
|
美国 |
28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