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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产品来看

WWW.CAEXPO.ORG  2005-11-03 13:56:41

  从具体产品来看,我国对东盟出口最多的玻璃及其制品为制阴极射线管用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玻璃零件(税目7011.2000),2004年出口额2933万美元,占玻璃及其制品总出口额的12.3%;此后依次为非夹丝浮法玻璃板、片(整块着色、不透明、镶色或仅表面研磨的除外,税目7005.2900),出口额1677万美元,占玻璃及其制品总出口额的7.0%;容量在330毫升以上1升(含)以下的玻璃坛、瓶、缸等容器,出口额1121万美元,占玻璃及其制品总出口额的4.7%;玻璃杯(铅晶质玻璃制除外,税目7013.2900),出口额1108万美元,占玻璃及其制品出口总额的4.7%;玻璃纤维制机织物(宽度超过30厘米,且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50克或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克斯,税目7019.5900),出口额1036万美元,占玻璃及其制品总出口额的4.4%;玻璃纤维网、垫、板及类似无纺产品(席、薄片除外,税目7019.3900),占比3.7%;其他玻璃盥洗室、办公室、室内装饰等器皿(税目7013.9900),占比3.6%;碎玻璃、废玻璃、玻璃块料(税目7001.0000),占比3.5%;经弯曲、磨边、镂刻等加工的玻璃(税目7006.0000),占比3.2%;其他玻璃纤维(税目7019.1900),占比2.9%,等等。以上产品占我国玻璃及其制品总出口额的比重为50%。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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