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新闻中心首页 | 焦点新闻 | 聚焦博览会 | 经贸新闻 | 东盟经贸 | 新闻观察 | 嘉宾访谈 | 新闻专题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 中文 > 新闻中心 > 新闻专题 > CAFTA玻璃及其制品降税情况介绍 > 中国
玻璃器皿、玻壳、玻璃瓶胆

WWW.CAEXPO.ORG  2005-11-03 14:19:42

  玻璃坛、瓶、缸等器皿税率为14%,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电灯用玻壳税率为21%,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阴极射线管玻壳税率为10%,2005年维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电子管用玻壳税率为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其他玻壳税率为21%,降税模式与电灯用玻壳相同。


  玻璃瓶胆税率为21%,降税模式与电灯用玻壳相同。

 

 

  责编:黎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