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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

WWW.CAEXPO.ORG  2005-11-03 14:28:36

  梳条、粗纱形式的玻璃纤维,粗纱以及长度不超过50毫米的短切纤维的实施税率为12%,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的实施税率为10%,2005年维持原有税率,以后的降税模式同上。


  薄片形式的玻璃纤维,纤维席的税率为5%,2005年维持原有税率,2009年实现零关税。薄片税率为14%,其他产品税率10.5%,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玻璃纤维的机织物税率为12%,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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