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中国和东盟10国经过5年精心打造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速起航。这个议程将对我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小至生活点滴,大至产业调整。特别是对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化学工业尤为如此。本专题在总结揭示中国东盟间化学工业产品(简称“化工产品”)贸易特点的基础上,阐释分析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降税模式,并以贸易利益为视角剖析自贸区实施对其成员化学工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
中国与东盟化工产品贸易现状及结构分析
[中国与东盟化工产品贸易总量特征]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最活跃的产业部门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与东盟间经贸往来高速发展。2002~2004年,中国化工品出口东盟3年平均增长18%,2004年中国化工品出口东盟30.4亿美元,占中国化工品出口总额的8%,东盟是继美国(20%)、欧盟(19%)、香港(11%)、日本(10%)之后中国的第5大出口市场;在中国出口东盟的13大类产品中,化工产品出口额位居第5位,占中国出口东盟总额的7.1%。
·化工产品在中国东盟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化工产品是中国与东盟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
 
[中国与东盟化工产品贸易商品结构及比较优势]
由于生产技术普遍较为落后,生产规模小而分散,资本实力不足,科研创新能力较弱,中国化学工业在与东盟贸易竞争中,整体上不具备比较优势,化工产品显性比较优势指标RCA仅为0.6,比较劣势较为明显,但化工各类产品在与东盟贸易中表现出来的竞争情况仍有一定差异。
·与东盟成员化工产业相比,中国化工产业整体上不具备比较优势,但不同行业情况有所区别
·中国进口集中初级塑料和有机化学原料两类产品是化工品逆差的主要成因
·以中国和东盟老成员国为核心市场的中间产品在贸易中比例逐年扩大,而制成品贸易比例有不断缩小的趋势
[中国与东盟化工产品贸易方式]
2004年在我出口东盟市场的30.4亿美元的化工产品中,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比例达到74.7%,超过了所有出口东盟产品一般贸易的比例(50%)。我出口东盟的重要产品中,无机、有机化学品、油漆和杂项制品的一般贸易比例较高,而另一重要出口产品塑料制品的一般贸易比例最低,仅为59%。
·中国与东盟化工产品贸易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
·中国与东盟不同成员间的贸易模式有所区别
 
[中国与东盟化工产品贸易国内地区分布]
从国内贸易地区看,我国化工品进口地区分布相对集中,以东部沿海地区最为密集。以2002年为例,仅广东省从东盟进口金额就超过22亿美元,占同期中国从东盟进口的51%以上,其次是上海(13.3%)和江苏(11.6%),11个最大进口地区占进口额的近97%……【全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降税模式及对贸易直接影响
按照产品降税模式的不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把双边贸易产品分为早期收获产品、正常降税产品和敏感产品3大类,并分别适用不同的降税时间、降税幅度。
早期收获产品
早期收获产品是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降税最早、降税实施期最短的产品,具体指在进行全面降税之前,双方先行削减部分产品关税税率,尽早获得自贸区的成果,并向外界表明中国-东盟自贸区已正式启动。【全文
敏感产品
在自贸区框架下三类产品中,敏感产品是降税幅度最小、降税实施期最长的产品,是为自贸区各成员保护其敏感产业而预留的空间。由于自贸区协议把敏感产品和早期收获产品之外的其他产品纳入一般降税产品,因而只有对全面了解敏感产品的产品范围及降税模式后才能清楚一般降税模式对具体产业的影响。
·关于敏感产品数量及降税规定
·各国敏感产品选择
·关于敏感产品的互惠原则
·敏感产品降税模式的现实意义
正常降税产品
正常降税的化工产品税目共有1223个,占化工产品总税目的97.6%,涉及贸易额56.5亿美元,占化工产品从东盟进口总额的81.7%。税目集中于第1~3层即税率分别为0~5和5~10,分别占14%、68%、13%,而贸易量则集中在第2~3层,占总贸易量的96%。因而较之其他正常降税产品,化工产品的降税压力更大。
·中国和东盟老成员正常降税模式
·东盟老成员正常降税模式分析
·东盟老成员正常降税模式的商业意义
·中国适用正常降税模式分析及商业意义
相关数据表格
·表格5:中国正常降税产品税率、贸易额分布结构
·表格4:东盟老成员国适用正常降税后平均税率
·表格3:东盟各国化工品税目税率分布结构
·表格2:中国、东盟六国正常产品降税模式
·表格1: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下各成员敏感产品数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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