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新闻中心首页 | 焦点新闻 | 聚焦博览会 | 经贸新闻 | 东盟经贸 | 新闻观察 | 嘉宾访谈 | 新闻专题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 中文 > 新闻中心 > 新闻专题 > CAFTA家用电器降税情况解析 > 中国
洗衣机

WWW.CAEXPO.ORG  2005-12-02 11:58:23

  洗衣机整机列在《税则》8450项下,其相关产品的降税模式具体如下:


  干衣量超过10公斤的洗衣机,实施税率为1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干衣量不超过10公斤的洗衣机,如为全自动洗衣机,实施税率为1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装有离心甩干机的非全自动洗衣机实施税率为30%,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非全自动洗衣机实施税率为30%,降税模式与装有离心甩干机的相同。


  洗衣机零件方面,干衣量不超过10公斤的洗衣机零件实施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其他洗衣机零件税率为16%,2005年降至15%,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离心干衣机(税目8421项下),干衣量不超过10公斤的实施税率为17.5%,2005年降为15%,2007年降为8%,2009年降为5%,2010年实现零关税;干衣量超过10公斤的干衣机实施税率为8%,2005年降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离心干衣机零件已实现零关税。


  干燥机(税目8451项下),干衣量不超过10公斤的实施税率为15%,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干衣量超过10公斤的事实税率为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干燥机零件关税为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责编:黎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