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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机、录音机、放音机等

WWW.CAEXPO.ORG  2005-12-02 13:47:48

  唱机、放音机等声音重放设备列在《税则》8519子目项下,录音机等声音录制设备列在8520子目项下,其相关产品的具体降税模式如下:


  唱机实施税率为30%,且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


  转盘如带有自动换片装置,实施税率为30%,且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与唱机相同;其他转盘实施税率为30%,2005年降为20%,2007年降为12%,2009年降为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编辑节目用放声机实施税率为2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袖珍盒式磁带放声机实施税率17%,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盒式磁带型放声机实施税率2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激光唱机实施税率为30%,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其他声音重放设备的实施税率为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需外接电源的口授记录机实施税率为25%,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


  电话自动应答机已实现零关税。


  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录音机中,数字音频及非数字音频的盒式磁带录音机实施税率为30%,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数字音频非盒式磁带录音机实施税率25%,也为二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同上;非数字音频非盒式磁带录音机中,开盘式录音机实施税率25%,其他产品税率20%,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录音设备实施税率均为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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