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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

WWW.CAEXPO.ORG  2006-03-03 11:18:36

  吊灯、顶灯及壁灯。荧光灯税率25%,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吊灯、顶灯及壁灯税率2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台灯、床头灯或落地灯。税率20%,降税模式同非荧光吊灯。


  圣诞树用的成套灯具。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灯具。(1)探照灯和聚光灯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2)其他。①用于户外照明的,路灯税率25%,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户外照明灯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②用于室内照明的,税率2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非电气灯具。(1)油灯。①压缩式油灯税率15%,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②宗教用铜制油灯已实现零关税。③其他油灯税率15%,降税模式同压缩式油灯。(2)其他非电气灯具,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


  发光标志。税率2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灯具零件。(1)玻璃或塑料制的,用于探照灯或聚光灯的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用于其他灯的税率20%,降税模式同发光标志。(2)其他材料制的,①灯罩税率20%,降税模式同发光标志;②探照灯或聚光灯用的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③非电气灯具用的,油灯零件税率15%,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非电气灯具零件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④其他零件。陶瓷及金属制的税率20%,降税模式同发光标志;其他零件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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