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博览会系列活动公告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中国与东盟(10+1)第七次领导人会议上建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届博览会将于2004年11月3日至6日举行。

    为使各界人士关注博览会,了解博览会,参与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将面向中国和东盟国家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举行系列征集竞赛活动。

    本次活动项目有:博览会口号征集、博览会吉祥物征集、博览会会歌征集、博览会知识大奖赛、博览会礼品设计大赛。

    各项征集、竞赛活动旨在体现中国—东盟博览会“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的宗旨,突出表现博览会的独特内涵,体现举办地的独特文化底蕴,展现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美好前景。

    本次系列活动同时向社会征求冠名、合作。

    一、中国—东盟博览会口号征集

    (一)评选标准:紧扣主题、新颖简练、形象生动、琅琅上口、易于传播。

    (二)截止日期
    参赛作品必须于2004年7月3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口号”字样。

    (三)奖励办法
    在参选作品中评出6条入选作品。每条入选作品获奖金1万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1200美元)。

    二、中国—东盟博览会吉祥物征集

    (一)设计主题
    吉祥物是可爱、灵性的卡通形象。创意主题明确,构思新颖巧妙,造型立体感强,表现形态独特,色彩明快,宜于印刷及工艺制作。

    (二)设计内容
    1、吉祥物平面设计(含说明)
    2、吉祥物名称设计(含说明)
    在完成平面设计的同时,也可提供吉祥物三维空间设计。

    (三)作品送评
    1、每个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纸品1套,并注明设计单位或个人姓名。
    2、作品采用A4纸张,彩色打印,并垂直或水平装裱在黑色纸板上,纸板四周留有35毫米余地。
    3、如设计的吉祥物为三维画面,应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正常阅读的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或TI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软盘或光盘。

    (四)截止日期
    参赛作品必须在2004年8月2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吉祥物设计”字样。

    (五)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6件,每件获奖金1万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1200美元)。
    2、获最终入选作品获奖金8万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9600美金)。

    三、中国—东盟博览会会歌征集

    (一) 创作要求
    歌词创作要求角度新颖、生动形象、精练流畅、琅琅上口。
    歌曲创作要求流畅大气、旋律优美,富于时代感,易于传唱。

    (二)参赛方式
    歌曲形式不限。可单独作词或作曲,参赛歌词由主办单位及时刊登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上供谱曲使用,允许一词多谱。

    (三)作品提交方式
    1、歌谱1份。除词曲内容之外还需写词曲作者姓名。
    2、如可能,提供歌曲样版一份。磁带、CD、MD均可。

    (四)截止日期
    参赛歌词必须在2004年8月3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会歌歌词”字样。
    参赛歌曲必须在2004年9月15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会歌”字样。

    (五)评选办法
    由专家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选出入围的12首歌曲,从入围歌曲中确定其中一首为会歌。

    (六)奖励方法
    1、从参赛歌曲中评选出12首入围歌曲,每首歌曲获奖金1万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1200美金)。
    2、获选会歌获奖金8万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9600美金。)

    四、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大奖赛

    (一) 参加方式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每天发题,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答题。

    (二) 截止日期
    活动截止日期2004年10月30日。

    (三) 奖励办法
    国内:每天幸运奖50名,每周优胜奖10名,每月大奖8名。
    国外:每月大奖10名,每月幸运奖50名。
    奖品丰厚,包括东盟国家5日游,广西5日游,手机、PDA等时尚电子产品,消费品大礼包等,大奖得主参加电视决赛。

    五、中国—东盟博览会礼品设计大赛

    (一)设计要求:
    1、创意新颖,造型简洁大方、时尚典雅,易于批量生产。
    2、具有时代性、纪念性、独创性、实用性,方便携带。

    (二)设计内容:
    分四大系列:1、工艺品类;2、奖品、证卡类;3、办公、文具类;4、皮具类。

    (三)作品送评
    1、每个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纸品1套,并注明设计单位或个人姓名。
    2、作品采用A4纸张,彩色打印,并垂直或水平装裱在黑色纸板上,纸板四周留有35毫米余地。
    3、 如作品附带设计三维画面,应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正常阅读的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或TI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软盘或光盘。
    4、作品设计中应包含中国—东盟博览会会徽图案、中文“中国—东盟博览会”及英文“CAEXPO”字样或其组合。资料可访问中国—东盟博览会指定官方网站。

    (四)截止日期
    参赛作品必须在2004年8月1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礼品设计”字样。

    (五)奖励办法
    1、每一礼品系列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作品入围奖若干名。金奖获奖金1万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1200美金),银奖获奖金3000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360美金),铜奖获奖金2000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240美金),入围奖获奖金500元人民币(境外获奖者为60美金)。
    2、获奖作品在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展示,并优先入选博览会专用礼品。
    3、获奖者所在企业(中国国内)可优先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定点礼品生产企业。

    活动须知

    1、参加活动、竞赛范围对象:海内外有意参加者。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须同时附上《参选表格》和《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送评。
    3、参赛作品内容如有相同,获奖作者共享奖金。获入围入选作品除获资金外均获证书。
    4、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获奖者税金自理。
    5、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对本系列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6、征集启事、相关创作背景资料、活动竞赛规则、参赛办法及《参选表格》和《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从下列网站下载,复印有效:
    (1)南博网(http://www.caexpo.org)
    (2)新桂网(http://www.newgx.com)
    7、有关详细事宜,请联系: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征集活动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28层
    邮政编码:530022
    口号征集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86—771—2109554
    吉祥物征集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86—771—2109943
    会歌征集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86—771—2109641
    知识竞赛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86—771—2109569
    礼品大赛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86—771—2109516
    活动冠名合作联系人:吕小姐电话 +86—771—2109915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二○○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