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公认合作伙伴(合作期两年)
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从每个行业的公认行业领先者中选取一家作为公认合作伙伴。每个行业只选一家。赞助的基准价位为300万元人民币,可以包含不超过10%比例的实物。

公认合作伙伴享有的权益:
    ——作为政府贵宾受邀出席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式及展会期间的其他活动;
    ——使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公认合作伙伴”品牌进行宣传及开展相关活动,使用期两年;
    ——使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会徽和称谓进行广告和市场营销活动,使用期两年;
    ——授予“中国—东盟博览会公认合作伙伴”证书;
    ——享有特定产品或服务类别的排他权利;
    ——在相关活动和宣传中作为博览会支持单位出现;
    ——专门举行赞助仪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合作方代表出席并发言;
    ——在宣传推广活动中推介宣传合作方;
    ——在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免费播放三天企业形象或企业产品广告;
    ——在《广西日报》、《南宁晚报》免费发布三天企业形象或企业产品广告;
    ——发布共计30次的合作伙伴团体答谢广告;
    ——赠送展会现场显著位置气拱门一个;
    ——赠送展会现场显著位置升空气球一个;
    ——赠送展会现场显著位置条幅一条;
    ——应邀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在世界范围的宣传推介活动(费用由合作方自理);
    ——在其他大型活动中附带合作方商标广告;
    ——在中国—东盟博览会门户网站“南博网”上友情链接;
    ——免费参加“优质服务商户计划”并刊入《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手册》;
    ——中国—东盟博览会选择服务机构或采购产品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合作方;
    ——免费优先选择使用国际标准展位2个;
    ——参加博览会主办方组织的研讨考察活动;
    ——享有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户外广告的优先购买权;
    ——享有赞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各项活动、冠名的优先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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