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鞣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动物皮革

WWW.CAEXPO.ORG  2006-01-06 15:14:23

  (1)牛马皮


  湿革(包括蓝湿皮)。包括全粒面未剖层革、粒面剖层革及其他湿革,税率为5%,同时征收每公斤1.4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如下:从价税部分将保持5%的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将保持1.4铢/公斤的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湿革中除以上一般情况外,用明矾鞣制的牛马皮税率为10%,同时征收每公斤2.75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为:从价税部分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2.2铢/公斤,2009年降至1.38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此外,用铬盐初步鞣制(蓝湿)的牛皮(包括水牛皮)已实现零关税。


  干革(坯革)。包括全粒面未剖层革、粒面剖层革及其他干革,税率均为5%,同时征收每公斤1.4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如下:从价税和从量税部分均保持原税率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2)绵羊或羔羊皮


  湿革(包括蓝湿皮)。税率为5%,同时征收每公斤1.4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为:从价税部分和从量税部分均保持原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湿革中除以上一般情况外,用明矾鞣制的税率为10%,同时征收每公斤2.75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为:从价税部分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2.2铢/公斤,2009年降至1.38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干革。税率为5%,同时征收每公斤1.4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与湿革的一般情况一致。


  (3)其他皮


  山羊或小山羊皮。湿革与干革税率均为5%,同时征收每公斤1.4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为:从价税部分和从量税部分均保持原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湿革中用明矾鞣制的税率为10%,同时征收每公斤2.75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为:从价税部分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2.2铢/公斤,2009年降至1.38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猪皮、爬行动物皮及其他动物皮,无论干革与湿革及用何种物质鞣制,税率均为5%,同时征收每公斤1.4铢的从量税。降税模式为:从价税部分和从量税部分均保持原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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