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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水产食品

WWW.CAEXPO.ORG  2006-01-13 11:55:41

  香肠税率15%,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均化食品(供婴幼儿食用的营养食品)、肝、鸡肉食品和猪肉食品税率均为15%,降税模式与香肠相同;牛肉罐头及其他食品税率12%,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肉食税率15%,降税模式与香肠相同。


  制作或保藏的鱼。整条或切块的鱼中,沙丁鱼、黍鲱鱼、金枪鱼、鲣鱼税率为5%,将保持该税率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其他整条或切块的鱼税率为12%,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除整条或切块以外的鱼,税率均为12%,降税模式同上。


  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海蜇税率15%,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包括蟹、虾等,税率为5%,将保持该税率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等的精汁。税率为23.3%,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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