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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及糖食

WWW.CAEXPO.ORG  2006-01-13 12:06:37

  蔗糖、甜菜糖是我国的关税配额产品,也被我国列为高度敏感产品,目前配额内税率15%,配额外税率50%,配额量194.5万吨,其税率将在未来保持不变。


  乳糖及乳糖浆税率1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槭糖及槭糖浆税率30%,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糖,包括葡萄糖及糖浆、果糖及果糖浆、转化糖等,税率为30%,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


  制糖后所剩的糖蜜。税率为8%,2005年降至5%,2009年实现零关税。


  不含可可的糖食。口香糖税率12%,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税率10%,2005年保持该税率,此后降税模式同上。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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