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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块、瓦及耐火材料

WWW.CAEXPO.ORG  2005-12-29 17:00:55

  硅质化石粉或类似硅土制的砖、块、瓦及其它陶瓷制品(税目6901下)税率2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耐火砖、块、瓦(税目6902下)税率1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耐火陶瓷制品(税目6903下)税率10%,2005年保持原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中,用于实验室的耐火用具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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