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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

WWW.CAEXPO.ORG  2005-12-29 17:04:16

  未上釉瓷砖(税目6907下)实施复合税,从价税部分税率为30%,同时征收每公斤3.75铢的从量税。从价税部分的降税模式为: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的降税模式为:2005年降至2.5铢/公斤,2007年降至1.5铢/公斤,2009年降至0.63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上釉瓷砖(税目6908下)也实施复合税,税率与未上釉瓷砖相同,但上釉瓷砖被列为高度敏感产品,将在未来保持原有税率不变。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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