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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关税为中国和东盟百姓带来更多实惠

WWW.CAEXPO.ORG  2005-07-02 10:14:33

    按照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早期收获”方案,自2003年10月1日起,中泰果蔬实行“零关税”;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产自东盟的560多种农产品先行降税;2004年6月3日,中新两国政府签署议定书,将原有的中泰两国果蔬“零关税”安排扩展至中、泰、新三国。该“早期收获”方案实施以来,我国与东盟之间蔬菜水果贸易快速增长,不仅极大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而且为两地企业界提供了新的商机,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据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对东盟出口各类水果85.6万吨,价值2.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5%和22.4%。与此同时,我国自东盟进口水果82.7万吨,价值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5%和22%。我国和东盟之间水果出口的相互增加,为两地人民食用水果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为两地企业拓展水果市场空间创造更多的良机。

    2005年1月1日起,依据我国与东盟国家的“早期收获”方案,我国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之间进出口的水果实施零关税。自此,加上先前已签约的泰国和新加坡,我国已与东盟6个国家实施果蔬进出口零关税措施。实施零关税后,我国海关根据水果贸易本身具有的特点,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快通关速度,积极贯彻落实零关税措施,使我国与东盟之间的水果贸易继续稳步增长。今年前两月,我国对东盟出口水果23.4万吨,价值7596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0.6%和33.9%;自东盟进口水果13.1万吨,价值5094万美元,增长2%和15.9%。其中对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分别出口6.5万、3.8万和2.1万吨,增幅达到25.8%、26.3%和36.3%;在实施进口零关税的国家中,泰国仍是我国主要的水果进口来源地,前两月自泰国进口3.7万吨,增长26.2%,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自马来西亚和印尼分别进口1350吨和1236吨,增长24.7%和6.3倍;自新加坡进口2吨,数量较少,但增幅达到16.9倍;自菲律宾进口4.2万吨,下降32%。

    从长期看,洋水果降价是必然的趋势,而国产水果由于自身具备的优势,不但不会受到冲击,反而会在出口方面受到促进。东盟六国进口的水果大多是热带水果,如山竹、龙眼、木瓜、椰子等,我国的消费习惯还是以苹果、梨子、香蕉等为主。其次,购买进口水果的大多是高收入者,普通市民购买量不大,进口水果和国产水果的针对消费者不同,两者并不在同一层面竞争。再者,国产水果同样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近年来,国内加大了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国产水果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此外,不少进口水果品种在国内引种成功,其品质并不亚于进口水果,而且由于贮运时间短,新鲜度及营养方面优于进口水果,在价格上还占据优势。因此,实施零关税方案,对东盟各国和我国都将产生互利共赢的可喜局面。百姓实惠 商人得利 几年前,“菜篮子”工程让老百姓的餐桌丰富了起来,即使是寒冬数九,夏令蔬菜清灵灵地摆到在大家的餐桌上。如今,洋水果的盛行,也让我们的老百姓不出家门,便可以品尝到异国品种繁多的水果,尤其是地处亚热带的东南亚水果。现在的洋水果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水果中“贵族”,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了。这一切,除了得益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入WTO外,还源于“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

    据某超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近两年,进口水果的销售量日益上升,价格也呈走低态势。泰国水果大量涌入我国,销售量猛增,龙眼、榴莲、山竹等水果很受消费者欢迎,虽然目前价格还跟国产水果有一定差距,但已经降到老百姓可以接受的价位。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也不再是作为馈赠礼品、要个面子,而是自己品尝。

    由于地理原因,我国与东盟各国水果贸易有着很强的互补性,泰国的榴莲、龙眼,越南的火龙果,菲律宾的香蕉等热带水果在我国有着很好的市场前景,而我国的温带水果,特别是北京、西安等城市的红富士苹果、水晶鸭梨,新疆香梨、贡梨,成都、重庆等城市的柑桔、草梅等各种水果和我国种植的菜心、黄瓜、西红柿、西兰花、荷兰豆、茄子、芥兰等蔬菜因质优价廉而深受泰国市民的青睐。

    百姓得了实惠,果蔬生产企业和销售商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好机会。从近期的海关统计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我国与东盟,尤其是与泰国的果蔬贸易额逐年上升。据泰国海关厅统计,自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泰国对我出口蔬菜水果342.85万吨,价值138.91亿铢(约合3.47亿美元) 。其中,主要出口品种为:木薯(约占总值的60%)、龙眼干(约占11%)、鲜龙眼(约占6%)、鲜榴莲(约占4%)等。同期,泰国在中泰蔬菜水果零关税协议项下,自中国进口商品34.39万吨,价值61.23亿铢(约合1.53亿美元)。其中,主要进口品种为:鲜苹果(约占总值的31%)、鲜梨(约占14%)、香菇(约占7%)、红枣(约占4%)等。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们的果蔬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只知道“零关税”的存在,并没有意识到“早期收获”计划中“原产地规则”的重要性。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规则规定,只有持出口缔约方政府机构签署原产地证证明的产品才可以享受优惠待遇,而我们很多企业并没有充分地利用“原产地规则”,因而不能享受“零关税”带来的巨大利益。

    关税降下来了,消费者的购买欲升上来了。双方更应抓住这个绝好的时机,提高进出口果蔬的品质,丰富种类,吃透“早期收获”计划,利用“原产地规则”,让生意更兴隆,财源更茂盛。 (钟雁明)

 

 

    来源: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黄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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