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新闻中心首页 | 焦点新闻 | 聚焦博览会 | 经贸新闻 | 东盟经贸 | 新闻观察 | 嘉宾访谈 | 新闻专题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 中文 > 新闻中心 > 新闻专题 > 东盟十国投资政策大比拼 > 相关规定
印尼对公司组成形式及外资股份和劳工比例的规定

WWW.CAEXPO.ORG  2005-11-18 17:54:34

  在印度尼西亚可以成立100%的外国直接投资(PMA)的独资企业,也可以成立外国与印尼的合资企业外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可成立独资企业,投入资本不受限制,但自投产和商业运营15年后,须至少象征性地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印尼公民。外资企业期限一般30年,可以延期。外企的外籍人员仅限于管理人员和当地不能提供的技术人员,要求外企必须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人员并对当地雇员进行培训,为此,外企须按外籍人员数量,每一位每个月交纳100美元作为当地人员培训费。

 

 

  责编:黎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