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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轮胎外胎

WWW.CAEXPO.ORG  2005-11-10 11:25:08

  (1)汽车轮胎被列为一般敏感产品,实施税率为30%,子午线轮胎同时征收每公斤34.5铢的从量税,非子午线轮胎每公斤21.5铢。从价税部分从价税部分2012年降至20%,2018年降至5%。从量税部分,子午线轮胎2012年降至23铢/公斤,2018年降至5.75铢/公斤;非子午线轮胎2012年降至14.33铢/公斤,2018年降至3.58铢/公斤。


  (2)航空器轮胎。实施税率20%,同时征收每公斤14.5铢的从量税,2005年保持原税率,从价税部分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2007年降至8.7铢/公斤,2009年降至3.63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3)自行车轮胎税率30%,同时征收每公斤3.5铢(每件不低于3.5铢)的从量税,从价税部分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2005年降至2.33铢/公斤,2007年降至1.4铢/公斤,2009年降至0.58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4)人字或类似胎面的轮胎实施税率30%,同时征收每公斤21.5铢的从量税,从价税部分降税模式与自行车轮胎相同,从量税部分2005年降至14.33铢/公斤,2007年降至8.6铢/公斤,2009年降至3.58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5)其他轮胎实施税率20%,同时征收每公斤3.75铢的从量税。从价税部分降税模式与航空器轮胎相同,从量税部分2007年降至2.25铢/公斤,2009年降至0.94铢/公斤,2010年实现零关税。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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