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新闻中心首页 | 焦点新闻 | 聚焦博览会 | 经贸新闻 | 东盟经贸 | 新闻观察 | 嘉宾访谈 | 新闻专题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 中文 > 新闻中心 > 新闻专题 > CAFTA鞋帽制品降税情况解析 > 马来西亚
其他鞋靴及零件

WWW.CAEXPO.ORG  2006-01-06 10:36:51

  除上述鞋类产品外,其他鞋靴已实现零关税。


  鞋靴零件。鞋面及其零件(不包括硬衬)已实现零关税。橡胶或塑料制外底或鞋跟税率25%,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鞋面、外底、鞋跟以外的其他零件中,木制绑腿、护腿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其他木制零件税率25%,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其他材料制的零件中,钢、铁零件已实现零关税;铜零件税率2%,2009年实现零关税;铝零件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绑腿、护腿税率5%,2009年实现零关税;整底税率30%,降税模式与橡胶鞋跟相同;其他零件税率25%,降税模式同上。

 

 

 

责编:谢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