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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鞋靴

WWW.CAEXPO.ORG  2006-01-06 10:51:19

  皮鞋税率30%,同时征收每双9铢的从量税,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如下:从价税部分2005年降至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从量税部分2005年降至6铢/双,2007年降至3.6铢/双,2009年降至1.5株/双,2012年实现零关税。


  布鞋税率40%,同时征收每双12铢的从量税,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与上述皮鞋相同;其中,以羊毛法兰绒制鞋底和鞋面的税率37%,每双从量税11.1铢,降税模式也与皮鞋相同。


  其他鞋税率30%,同时征收每双9铢的从量税,并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与皮鞋相同。

 

 

 

责编:谢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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