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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中国与东盟(10+1)第七次领导人会议上建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届博览会将于2004年11月3日至6日举行。
中国—东盟博览会由中国商务部和东盟十国经贸主管部门和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宗旨是“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包括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越南、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和文莱)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
中国—东盟博览会得到中国和东盟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组委会名誉主任,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的部长共同担任组委会主任。
为更形象、更生动地宣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特面向海内外举办“博览会宣传主题征集、博览会吉祥物征集、博览会会歌征集、博览会礼品设计大赛”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向社会征求冠名、合作。
二、活动给赞助企业带来的商机
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将大大促进中国与东盟政治、经济、文化合作,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和东盟的企业、全球的商家越来越多地把整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一个大市场来营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是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1.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的经济区域。
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博览会,为中外企业提供独特的市场营销平台。
此次活动发动区内外、面向东盟国家公众的广泛参与,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宣传面较宽,渗透力强,是冠名赞助企业向公众展示健康企业形象及扩大品牌影响的良好时机。不仅可以连续在一个月内频频受到公众的关注,而且更以直接的方式给参加此次活动的受众群体留下深刻印象。
三、活动冠名招商方案
合作方案一
以活动全程总冠名的形式寻找合作伙伴
赞助的基准价位为100万元人民币
全程总冠名赞助企业享有的权益:
——获得系列活动的独家冠名权;
——在区内外乃至东盟国家有关主流媒体、报纸、及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发布赞助企业相关信息;
——可以使用“2004中国—东盟博览会支持机构”的名义开展形象宣传及开展相关活动,使用年限为一年;
——作为政府贵宾受邀出席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式及展会期间的其他活动;
——使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会徽和称谓进行广告和市场营销活动,使用期一年;
——授予“中国—东盟博览会合作伙伴”证书;
——在相关活动和宣传中作为博览会支持单位出现;
——专门举行赞助仪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合作方代表出席并发言;
——在宣传推广活动中推介宣传合作方;
——在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免费播放三天企业形象或企业产品广告;
——在《广西日报》、《南宁晚报》免费发布三天企业形象或企业产品广告;
——发布共计30次的合作伙伴团体答谢广告;
——赠送展会现场显著位置升空气球一个;
——赠送展会现场显著位置条幅一条;
——应邀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在世界范围的宣传推介活动(费用由合作方自理);
——在其他大型活动中附带合作方商标广告;
——中国—东盟博览会选择服务机构或采购产品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合作方;
——免费优先选择使用国际标准展位1个;
——参加博览会主办方组织的研讨考察活动;
——享有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户外广告的优先购买权;
——享有赞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各项活动、冠名的优先选择权;
——在中国—东盟博览会门户网站“南博网”上友情链接;
——免费参加“优质服务商户计划”并刊入《服务手册》;
——将赞助机构的相关信息收录南博会互动光盘。
合作方案二
根据活动所包含的单项赛事以分别冠名赞助的形式寻找合作伙伴
单项冠名赞助的基准价位为25万元人民币
单项冠名赞助企业享有的权益:
——获得该单项赛事的独家冠名权;
——在区内外乃至东盟国家有关主流媒体、报纸及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发布冠名赞助企业相关信息;
——可以使用“2004中国—东盟博览会支持机构”的名义开展形象宣传,使用年限为一年;
——发布共计30次的合作伙伴团体答谢广告;
——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颁发冠名赞助机构荣誉证书;
——在中国—东盟博览会门户网站“南博网”上友情链接;
——免费参加“优质服务商户计划”并刊入《服务手册》;
——将赞助机构的相关信息收录南博会互动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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