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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老挝对双方进出口商品关税减半征收

http://www.caexpo.org  2005-03-18 09:00:17

    根据2005年1月7日越-老两国政府联委会在河内举行的第27次会议上达成的协议,越南与老挝对原产于对方的产品的进口关税降低50%。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责编:吴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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