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财政部颁布关于下调汽车零配件进口优惠关税的决定。据此,汽车零配件进口关税(按零配件类别)从30%-20%降至20%、15%、10%和5%。本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越经济贸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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